美國法律界有句話說,對法律的無知,不是辯護的理由。我們新移民必須遵守美國的法規,但是,我們新移民大都是在美國以外的地方所成長,來到美國後,未必都馬上了解到美國的生活,往往從身邊的朋友或同事身上發生的一些不幸事件,來吸取一些經驗教訓。但是,這種學習法律知識的方法所付出的代價太大了。在《前車之鑑》這一單元中,處理過幾千宗刑案的鄧洪律師,引用媒體已公開的一些案例,綜合他十多年刑案處理的經驗,來向大家分享經驗之談,讓大家能“知法守法,據理力爭。”
華裔家教篡改學生成績 被判入獄1年及緩刑5年
利用高科技手段黑入學校電腦,協助高中生篡改成績的華裔私人家教賴藍新(Timothy Lance Lai,音譯)認罪,4日被判入獄1年及緩刑5年。若經司法審判程序認定其有罪,賴藍新或可在獄中服刑超過16年。
今年3月下旬,賴藍新被橙縣地區檢察官指控16項重罪,面臨16年又4個月的牢刑。根據檢方的指控,今年29歲的賴藍新,曾於2013年4月1日至6月14日之間入侵新港-梅薩聯合學區(Newport-Mesa Unified)至少兩部電腦系統,為11名學生篡改成績。
檢方表示,賴藍新使用了U盤將一種叫“Key-logging”的軟件輸入了校方的電腦,這種軟件可獲取電腦密碼,他用所竊取的信息曾為3名學生篡改了成績,學校老師發現學生成績遭篡改後立刻上報了學區,後由學區報警。此外,警方調查發現,另一名教師的電腦也於2013年12月被“Key-logging”軟件入侵過。11名學生因為卷入此案而被學校開除,其中6人轉學到學區以外學校就讀,5人留在學區內就讀。
橙縣地區檢察官茲蒙(Brock Zimmon)說,爾灣居民賴藍新最初被控幫助3名學生篡改成績,後經調查發現,被卷入此案的學生在12到15名之間。檢方曾指出,如果經司法審判程序認定賴藍新罪名成立,他將最高被判入獄16年零4個月。
檢察官說,賴藍新在2013年擔任私人家教時,曾闖入新港灘科羅納戴爾馬高中(Corona Del Mar High School)大樓,在電腦中植入一個盜竊軟件。茲蒙說,案發後,賴藍新最初企圖逃出美國,結果在洛杉磯國際機場被捕,以20萬元褓釋出獄。
由於賴藍新案件受到了媒體的關注,科羅納戴爾馬高中校方一度認為學校名譽受損。該校校長斯科特(Kathy Scott)曾在法庭上表示,賴藍新醜聞引起該校和附近社區的震動。斯科特說,賴藍新的行為給部分學生帶來了極壞的影響,部分接受他輔導的學生曾出現了一系列考試作弊、篡改成績和盜竊教師信息的行為。
刑事律師鄧洪就賴藍新案發表評論說,家長在選擇課後輔導教師時,應格外小心,如果發現這些輔導教師使用不法手段來提升學生的成績,應及時制止。否則,事情暴露後會影響到學生的前途,同時還讓小孩有一個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的錯誤觀念。
鄧洪表示,他已經接手好幾宗案件,都是家長委托中介為孩子造假的案件。他認為,家庭教育若有嚴重問題,教育出來的小孩大都會出現行為偏差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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