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公司企業陷入財務困境。有領導能力的問題,有供應商問題,有現金流問題。公司往往每一天都有很多問題。在大多數情況下,公司能克服他們的問題,繼續前進,繼續賺錢,支付他們的員工,業主帶回家一些錢。
有時候問題過大,必須靠法律援助來解決。這就是第11章重組,允許公司重建。以下是第11章重組的例子:
在第11章,債權人不能追債,恐嚇信和討債電話停止。
在第11章,如果沒有美國破產法官的許可大部分債權人得不到支付。
在第11章,債權人必須等待公司本身重組,解決問題,然後宣布一項財務計劃,以償付債權人的錢。
在第11章,沒有利潤的合同和租約(包括房子租賃)可被拒絕。
在第11章,公司可以自我重建並能有新的員工,新產品,新思路和新的供應商。
在某些情況下,一家公司可以出售其資產給第三方來接管公司業務,與債權人沒有牽連。該第三方可以是企業的老板們。披露這一事實,並公平價格的情況下,聯邦可以批准出售。
雖然有些關於第11章的東西都是不好的,例如,重組可能會失敗,第11章給出了一個機會,讓一個陷入困境的公司從失敗轉上成功之路。
這裡是一個企業朝向衰竭領導,關閉或走向重組,獲得第二次機會的一些跡像:
1,產品/服務質量下降;客戶投訴上升。
2.拓展導致營運資金不足。
3.存貨陳舊。
4.銷售停滯不前。
5.利潤率降低。
6.拖欠的應收賬款增加。
7.應付賬款支付困難。
8.廣告和銷售預算削減。
9. 遞延支付工資稅。
10.現金餘額下降; float played。
11.信用難以獲得。
12.債權人的訴訟開始。
13.貸款機構將案子移交給問題貸款部門。
14.員工士氣低;關鍵員工尋找新的就業機會。
15.裁員開始。
16.經營失敗迫在眉睫。
17.公司領導不想去工作,他們不希望聽到的問題,怕去上班。他們的家人感到不安或害怕。他們有自己的財務問題。
第11章是嚴重的抉擇。為了獲得成功,那就是按照美國破產法官的命令重組公司,某些事情必須發生:
1.計劃必須得到證實。債權人可一次性獲得部分或全部付款,或分期支付。
2.在 第11章開始之前,詳細策略必須到位。這些問題是:
。公司如何進入第11章?
。誰是重要的債權人和供應商?
。公司需要多少錢在銀行?
。與誰做公司的盟友?
。誰將會是問題債權人?以及
。公司如何走出第11章?換句話說,在進入第11章,該公司及其法律團隊制定了他們認為是公司的最佳出路策略?
( 所有翻譯以英文為準)
“因 有 一 嬰 孩 為 我 們 而 生 ; 有 一 子 賜 給 我 們 。 政 權 必 擔 在 他 的 肩 頭 上 ; 他 名 稱 為 奇 妙 策 士 、 全 能 的 神 、 永 在 的 父 、 和 平 的 君 。”以賽亞書9:6
楊清泉律師和史蒂芬R.福克斯律師都是經驗豐富的律師深諳破產法。
楊清泉律師畢業於喬治城大學法學碩士,並已經開業三十多年。楊清泉律師專精破產法,商業和民事的訴訟,在加州已成功的處理了超過六千個破產案件,其中包括海外公司。楊清泉律師通英語,國語及福建話,並期待著與您討論您的個人情況。請致電安吉 Angie,芭芭拉或 Jess,預約電話(626)284-1142,地址1000 S Fremont Ave, MAILSTOP 58, Building A-1 SUITE 1125, Alhambra, CA 91803 或核桃市地址 20274 Carrey Road, Walnut, CA 91789.
史蒂芬R.福克斯曾代表公司和個人申請第11章,有超過25年經驗,在地和全美,代表企業和商業債權人。他是一個著名的作家和演說家,在破產問題方面。他的辦公室位於17835 Ventura Blvd., Suite 306, Encino, CA 91316. Tel (818) 774-3545 Fax (818) 774-3707。電話:(818)774-3545傳真:(818)774-3707。他的網站是www.fox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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