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律界有句話說,對法律的無知,不是辯護的理由。我們新移民必須遵守美國的法規,但是,我們新移民大都是在美國以外的地方所成長,來到美國後,未必都馬上了解到美國的生活,往往從身邊的朋友或同事身上發生的一些不幸事件,來吸取一些經驗教訓。但是,這種學習法律知識的方法所付出的代價太大了。在《前車之鑑》這一單元中,處理過幾千宗刑案的鄧洪律師,引用媒體已公開的一些案例,綜合他十多年刑案處理的經驗,來向大家分享經驗之談,讓大家能“知法守法,據理力爭。”
支票詐欺騙術高,人財兩空損失大
陳先生在洛磯杉經營一家房地產公司,經過多年的努力,事業可以說是蒸蒸日上,收穫頗豐。近年,陳先生也開始受中國大陸的客戶委託進行房地產投資生意。有一天,他收到一通電話,對方聲稱他姓陸,在深圳經營一家貿易公司,在大陸網上看到陳先生所經營的地產公司在洛杉磯口碑良好,他為了孩子能到美國唸書,希望能在美國置產。這位客戶聲稱他需要陳先生幫他找一些學區良好的房屋。陳先生在收到請求後,馬上連夜將相關房地產的資料傳送給陸先生。陸先生很快就回复,希望能購買在核桃市的一家八十萬美金的房子。很快地, 陸先生就簽了委託書讓陳先生幫他開價,沒兩天,兩方就達成協議,雙方馬上就進行過戶的公證程序。而雙方同意先付五萬元作為過戶訂金,陸先生二話不說,他就快遞寄錢5萬美元的現金支票給陳先生。
一周後,陳先生接到自己銀行的通知,叫他去銀行見面。一到銀行時,在銀行等候的警察將他逮捕,探員以支票詐騙的罪名將他逮捕,原來,他從陸先生手上手到的五萬元現金支票是偽造的。警察並不理會他的解釋,要求他交五萬元的保釋,交由法院處理。陳先生花了大筆保釋金及律師,聘請律師逐一介紹陸先生的現金支票來源,向檢察官說明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經過半年的力爭,檢察官最後決定撤銷對陳先生的刑事起訴,但是,銀行因為已將四萬美元匯出美國,而要求陳先生賠償這些損失。在美國經商十多年的陳先生,壓根兒沒想到栽在一張海外的現金支票上。
鄧洪律師提醒大家,陸先生「隔洋購屋」這個騙局聽起來非常合理,這些騙子往往利用商家的信任以及他們銀行帳戶,將這些假支票存到他們帳戶,利用銀行給客戶的信任以及預支資金的優惠。美國法律規定,凡存入銀行的支票,存款者必須確定支票裡是有錢的。銀行雖然給客戶的優惠而在存款支票兌現前讓客戶領錢,並不表示存入支票的客戶就沒有責任。當銀行發現存入的支票是跳票或偽造支票時,他們會報警處理,並且追回所有的預支金額。受騙上當的人士除房地產經紀人外,還有律師也被同樣的手法受騙上當。有個珠寶商在網上賣價值二萬元的珠寶,結果,有個客人也是給了一張偽造支票「送進」銀行。實際上,商家經常有支票進進出出,對經手支票,一定要確認一下支票真偽,不妨抄下客人的駕照號碼,查證一下支票真假。結果,珠寶被人拿走,而存入的支票是跳票而資金全沒。
鄧洪律師介紹說,現在發現有不少支票案件的騙子就是利用民眾貪小便宜的心理, 例如,有人拿支票找上門請你幫忙存銀行,因為他沒有合法移民身份,或者自己宣布破產而怕別人發現自己有錢,並且提供交換條件,說你幫存入五千元美金,就可以留下百分之十到二十作為報酬。沒想到,在存入支票時可以很快將錢拿出, 但是,一個多星期後,銀行發現這些支票是偽造支票,或這些支票的銀行帳戶沒有錢或者早已被關閉等。屆時,這些給你支票的朋友早已消失,而存入支票的民眾,跑了和尚跑不了廟而不得不承擔刑事及民事賠償責任。
鄧洪律師提醒大家,有的人認為自己反正銀行沒錢,存進去拿出來大家「分錢」。實際上,分贓也構成刑事案。偽造支票,若要查證支票真假,只要用女性的指甲刮掉支票打字機上的號碼,就可對支票進行塗改,可以假亂真。再說,現代科技發達,電腦掃描之後透過彩色印刷機就可以做成支票。在此呼籲華人朋友千萬不能代人存支票,否則被他人利用作為支票欺詐的人頭,到頭來,人財兩空,還要受到法律的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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