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加州最熱門的行業及話題少不了大麻合法化這項目。
加州法律只容許年滿21嵗以上人士持有1 oz大麻及種植6盆大麻自用。所謂大麻“合法”化其實是有限度及有管制的。
筆者勸諭居住于加州的綠卡人士及將來會申請綠卡的外國人士,最好不要因爲加州大麻合法化而墮入“大麻”圈套。
美國法律有聯邦法(federal laws)及州法(state laws)。兩者若有衝突聯邦法可以透過supremacy clause 及federal preemption越過州法。所以,即使某些州包括加州,容許少量持有大麻自用,并不一定能在移民法中脫身。
美國移民法屬聯邦法,而聯邦政府並沒有類似“大麻合法”條例,大麻仍屬“管制品”(controlled substances),亦即俗稱毒品。
移民法對觸犯管制品罪行有嚴厲懲罰:
由於加州新法容許商業種植大麻,很多希望賺大錢的人士已磨拳擦掌,想染指此新興行業。筆者奉勸綠卡人士或要申請綠卡人士,起碼直至聯邦政府或移民局發佈清晰指引之前,不要從事此行業,怕與大麻扯上關係,變成移民法所指的同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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