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美国女性堕胎权再次躲过一劫,但前景不容乐观

時間:05/28/2019 瀏覽: 3531
《纽约时报》报道今天最高法院外人们抗议禁止堕胎的州法。(《纽约时报》截屏)
今天(5月28日),美国最高法院对印第安纳州有关堕胎的法律,回避了第一部分,维持了第二部分:高院对印第安纳州更严格的堕胎限制未予表态;但允许其胎儿遗骸处理的规范生效。因为上诉法庭禁止了印第安纳州更严格的堕胎限制,所以高院对第一部分的回避等于维持了原判。
这是大法官Brett M. Kavanaugh取代Anthony M. Kennedy后的第一个与堕胎有关的案子。Kennedy对堕胎的态度是既谨慎又支持。而Kavanaugh对堕胎的观点不那么明确,而他这一票有可能改变法庭的判决,所以这个案子备受关注。
今天,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没有被推翻。美国女性堕胎权再次躲过一劫。
上诉法庭的判决
今天的案子涉及的是印第安纳州2016年3月通过的法律,禁止妇女因为胎儿的性别、种族、唐氏综合症及任何其他残疾的诊断或潜在的残疾可能而堕胎。该法律还对诊所如何处理胎儿遗骸施加了限制,尽管该法允许大规模火化,并且对怀孕的妇女如何处理遗骸没有施加任何限制。
该法律是由当时的州长,现在的副总统彭斯签署的。但去年被芝加哥第七巡回上诉法院阻止生效。
上诉法院三位法官一致驳回了限制堕胎的部分,但法官Daniel A. Manion说他如此投票只是因为他受到最高法院先例的约束,他认为高院应该重新考虑罗诉韦德案。
最高法院的判决
最高法院自今年1月就一直在考虑是否接受此案,今天的决定表明这是自由与保守两方面在经过相当一段时间后达成的妥协,这从自由派与保守派大法官所宣布的观点中也可以看出。
自由派大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和Sonia Sotomayor提交了一份简短的声明,表示他们的观点是完整地保留第七巡回法院的决定,也就是不会维持胎儿遗骸处理部分的州法律。
保守派大法官Clarence Thomas则发表了一份长达20页的意见书,说“虽然法院今天拒绝趟这个浑水,但我们不可能永远回避。”看来,Thomas是希望接这个案子的。
法院的决定是在没有简单介绍案情和没有口头辩论的情况下发布的,也没有任何签名。该决定说,因为第7巡回法院是唯一一个考虑该问题的上诉法院 ,“我们遵循我们通常的做法,在这个法律问题尚未被其它上诉法院审议之前,我们拒绝审理。”
这的确是最高法院的一贯做法:凡是法律上比较模糊,完全取决于法庭如何解释宪法的案子,高院不对非常分裂的议题作裁决。一般都是等到有比较清晰的主流意见之后才涉入。
女性堕胎权的抗争旷日持久
在美国,女性的堕胎权对自由派和保守派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CNN资深法律顾问Jeffrey Toobin在他专门描写美国最高法院的书《最高法院的九位》(The Nine)中这样说:“最高法院审理两种案件:与堕胎有关的案件——和其余的案件。”可见两派彼此争夺的最后领地就是最高法院。
自1973年高院的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奠定了女性堕胎权的合法地位之后,保守派就开始了推翻此案的行动。他们最开始的策略是设计不同的理由。但在经历了20多年的失败后,他们发现,他们需要的不仅是新的不同的理由,更是保守派大法官。
这也是为什么,以维护女权出名的Ginsburg在1993年能够以96:3的参议院投票通过大法官提名。业内人士都说,在今天的环境,Ginsburg是不可能顺利通过的。
今天的高院虽然已经是保守派占上风了。但也是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是一个喜欢一步步走路的人,所以,推翻罗诉韦德案很可能是一个温水煮青蛙的过程。今天的结果,很可能是Roberts说服保守派暂时不接这样的案子,因为如果他投票加入自由派的话,保守派赢不了这个案子。
下一步会如何
罗诉韦德案虽然被认为奠定了堕胎权利受宪法保护的地位,但这个案子的理由没有牢固的法律基础。
宪法没有明确说明堕胎合法。该案是综合利用了多条宪法修正案来判案的,而每一条都是间接引申,比如,认为堕胎是隐私权的一种,受到宪法保护;如果堕胎的过程给女性带来不合理的负担,就违背了男女平等,侵犯了女权等等。如果哪一天法庭认为堕胎不属于隐私的一部分,或者对“不合理负担”重新定义,这方面的基础就动摇了。所以,该案的判案理由有可能被各个击破。
《纽约时报》记者Adam Liptak分析三种推翻罗诉韦德案的可能性。(《纽约时报》视频截屏)
根据《纽约时报》专门报道最高法院案子的记者Adam Liptak的分析,保守派大概有三种选择来推翻罗诉韦德案,或者达到推翻罗诉韦德案的效果:
  1. 各个州以保护胎儿权利为理由,禁止或严格限制堕胎。这是以州为单位,各个击破。
  2. 以堕胎权不属于隐私权的一部分为理由,推翻罗诉韦德案。
  3. 就像得克萨斯州那样,不断地限制堕胎,制定新的法律让大部分诊所都无法合法提供堕胎服务等,让堕胎几乎成为不可能。这相当于重新定义“不合理负担”。
Adam Liptak认为以现在最高法院的组成,第三种选择的可能性最大。
民意如何
根据CBS的报道,一周前的民调表明三分之二的美国人希望罗诉韦德案能够被维持。下面是具体民调数据。

全美国民众中,67%支持维持罗诉韦德案,28%希望推翻罗诉韦德案。
共和党人中45%赞成维持罗诉韦德案,48%希望推翻。民主党人则是87%赞成维持,11%希望推翻。
共和党人中16%认为应该比较方便地提供堕胎服务,48%认为应该提供服务,但是也要有一定的限制措施,34%认为根本不应该允许堕胎。民主党人这方面的数据则分别依序为66%,20%和12%。
就历史来看,美国的最高法院始终是跟随民意走的。但是,今天的高院已经越来越走向极端,越来越政治化,这个趋势是不是依然能够维持,还真不敢说。
女权运动走到今天距离完全平等还相差很远。今后的路依旧漫长而艰辛。
撰文:溪边愚人
本文由作者授权原创首发于《美国华人》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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