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調查人員可以搜索我的房屋、公寓或辦公室嗎?
答:除非你同意他們搜索,或者調查人員有法院所簽發的搜索令(Warrant),否則他們不能隨便入內搜索。但是阻止調查人員的搜索並不太可能讓他們停止搜索,反而會因此而被指控妨礙公務而被逮捕。即使調查人員所進行的搜索是非法的,也不要去干涉他們。如果調查人員認為你的室友或客人有權利同意且獲得他們的同意,調查人員仍然可以入內搜索。執法人員可以到你上班的公司搜索,而雇主有權同意執法人員的搜索。
問:調查人員在我家逮捕我,他們可以搜索我的家嗎?
答:警員在逮人時,可以搜索你附近地方的東西而不需要法官的搜索令。主要是確定你不會去拿武器來傷害搜查人員。因而,在警察搜查時,最好不要到處走動。如果警方要搜索整個房屋,他們必須向法院申請搜索令,具體陳述所要搜索的地方及所搜索的物件。
問:如果警員有搜索令,該怎麼辦?
答:你有權利查看警方的搜索令。搜索令內必須具體地列出法官同意搜索的地方及尋找的物件或人物。 如果警員是帶著搜索令來的,你不能將他們拒之門外,但是你有權利且必須跟他們說明,你不同意他們四處搜索,只允許他們搜索法院同意的地方及收集搜索令上的物件。
你可以要求在場觀察他們的搜索行動。你可以將搜索人員的姓名,警員編號及他們的服務機構記錄下來。如果有其他人在場,可以將他們的資料記錄下來,讓他們作為證人。在與律師會面時,應將這些資料交給律師處理。
問:如果警方有搜索令,我必須回答他們的問題嗎?
答:不。警員在搜索前,搜索中或搜索後都可以向你問問題。 但是,警員有搜索令並不表示你非要回答他們的問題不可。
問:如果警方沒有搜索令而要求搜索,該怎麼辦?
答:你有權利拒絕警方的搜索,並且你有權利拒絕回答他們的問題。警察不能因為你拒絕他們的搜索或拒絕回答問題為理由而申請逮捕令或搜索令。
問:如果警方沒有搜索令,在我多番拒絕及抗議下,他們仍堅持要搜索,該怎麼辦?
答:千萬不要強硬拒絕或阻撓警方的非法搜索。儘量找到證人,來證實警方是在你不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搜索的,並記錄下來他們的姓名及警員編號。如果法官在法庭上裁定警方的搜索是違法的,那麼警方所搜索到的證據在刑事案件中不能作為呈堂證據。
問:我有一位朋友與別人發生爭執,一氣之下拿起刀來和別人打架,後來被警方調查,被懷疑以致命武器襲擊他人而被逮捕,在警方逮捕他時,警探並沒有給他說任何“美蘭達警告”就問他武器在何處,我的這位朋友說出了刀的躲藏處,警察果然找到了刀,警察並沒有提供“美蘭達警告”而進行了違憲盤問,他們所收集的證據可以作為呈堂證據嗎?
答:從此案例而言,警察沒有向你的朋友提供美蘭達警告而違憲收集證據,所有從違憲盤問中獲取線索而收集到的證據都不能作為呈堂證據,根據刑事中的“毒樹之果”(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原理,這把刀是不能作為證據的。
美國刑法上“毒樹之果”的原理,是指如果證據是因為警方違憲盤問或違憲搜查而獲取到線索,循此線索而獲取到的所有證據都不能作為呈堂證據。此原理是用來保障民眾的民權,阻止警員及檢察官進行違憲的盤問或搜查,從而使警方沒有動力去進行違憲盤問或違憲搜查。
不過,如果警方不違憲盤問仍然可以合法找到的證據,依然可以作為呈堂證據。例如,如果你的朋友將這把刀放在背包內,即使警方不違憲盤問,他們在逮捕你朋友時仍可以在他隨身攜帶的背包中找到,因而,縱使警方違憲盤問,他們仍可以合法找到,這證據仍將是合法證據。
專業刑事辯護律師往往會根據此原理來質疑所有警方的證據,指稱檢方的證據是毒樹之果而儘量將檢方的證據變為違憲證據,使檢方的指控沒有足夠的證據。
問:在上述這樣情況下,假定法官裁定警方沒有提供“美蘭達警告”而違憲盤問,法院是否一定要撤銷此案?
答:不一定,“美蘭達警告”主要是阻止檢方向陪審團呈現一些違憲收集到的證據,如果檢方擁有透過其他合法渠道獲取到的證據,他們仍可以在陪審團面前定被告的罪。警察在與民眾打交道時並非每次都需要“美蘭達警告”,在下列情況下,與“美蘭達警告”並不相關:被告並沒有被扣押;警方並沒有盤問嫌犯;警方盤問了嫌犯,但是沒有將從盤問中獲取的證據作為呈堂證據。
資料來源:銀髪族美國生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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