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底我無照行醫被捕時,南加州有十餘位中醫看診。在媒體報導我被捕新聞後,已無人膽敢行醫看病。在逮捕我的警察指點下,在洛市警局付500元交保,從後門警車送入照相留念,到前門自行走出,不到一小時,由病人律師為我出庭備戰,在法庭未宣判前還可行醫看診,美國法律真可愛、講人權。同仁們得聞我之捉、放又有洋律師保護,大家在被捕的壓力下,共推於摩西、周金生為共同負責人,成立「加州中醫針灸公會」(CAMA)。為了合法行醫,我們請了專打此等官司的律師哥羅斯門先生,此人來頭大,他專替少數民族弱勢團體求平等福利。他最成功的案例是替印地安人找到了美國與印地安民族的國與國簽約文件。使印地安保留區不受州法限制,可以獨立的大開賭場,還不用付稅。
也是這位大律師的聰明智慧,他在不可能中找到了早期華工來美開鐵路史料,在沙加緬度的鐵路博物館中,發現當時給華工治病的中醫藥鋪,與中醫治療病患的照片。有了這些史料才由他提出「祖父條款」。ABC電視公司也在1976年加拿大奧運轉播前時段,播出連續六集針灸治病奇效,而無法行醫之苦。
州政府及各地議員受到病患及選民的壓力,由加州參議長馬士孔尼提出「SB86號針灸法案」。在馬士孔尼的引介下,我認識了年輕要選州長的小布朗,即今日之老州長,他相信中醫及自然療法,也打禪坐、熟讀孫子兵法。後來布朗高票當選,議會法案過關,州長揮筆一簽,中醫從此出頭見天。1978年底我們組團訪問韓國、香港,並參加台北世界針灸大會,27位會員著錦衣而歸故里。後為布朗州長舉辦連任大會,出席者包括好來塢影星共1200多人。
華人的團結,媒體的助勢,才有政治人物的配合,方圓美國之夢。如今多有華人參政,望參選者多為華人端上牛肉,而不是謀富已之私。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