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人會問:父母入籍後,兒女是否能改名,現作出簡短解釋。
成人入籍時要求改名,是件很容易的事,只需面試時向 移民官直接提出即可,且可隨意更改名字。記得多年前, 一位中國人入籍,說他很喜歡「成龍」,申請把名字改 為Jackie Chan;雖然跟他原來的姓名完全不同,但美國 移民官仍按他的意願照改不誤。手續很簡單,並且不額 外收費,只是申請人必須根據入籍的司法程序(Judicial Proceeding),便可在法庭宣誓時完成手續,因為只有法官 才有司法權力核准合法改名。
如果兒女已經超過18 歲,則要按照一般申請條件和程序 來改名,用以上方式進行;如果低於18 歲,而父母一方已 經入籍成功,未成年兒女就自動成為美國公民,無需經過 面試,但更改名字的手續就會不一樣。
根據「兒童入籍法」,因父母歸化入籍而取得公民身分 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申請在公民證書上改換名字,但可以 採用AKA (Also Known As) ──「又名」的方式顯示。譬 如:原名Chung Lau Chan,申請人可請求在證書上打印出 Chung Lau Chan, aka “Jackie Chung Lau Chan”。需要 注意:AKA 不會被視為合法改名,因為申請人沒有經過法 官核准及宣誓,在法律上只能算是「又名」。
不論年齡,只要想合法改名字,肯定要經過法律程序進 行,法庭手續和法官認可才行,所以改名的最便捷方式, 就是在入籍面試時提出要求,移民官就會自動安排申請 人出席法庭宣誓儀式,否則美國公民的未成年子女想在證 書印上新名字,就須私下到法庭辦理改名手續(Petition For Name Change),完成後把核准文件附在N-600(兒童 入籍申請表)一同呈遞,並註明更改名字。聽來手續很繁 複,但這是一勞永逸的最佳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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