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可循行政與法律途徑解決

時間:05/21/2013 瀏覽: 3152

羅蘭岡活動屋社區因管理處與房客衝突,爆發大規模抗爭事件,超過百位華人居民指證歷歷,認定經理管理不當、種族歧視與濫漲地租。法律專業人士提供幾種方案,可讓事件圓滿解決。

律師蔡玟慧表示,新移民搬到美國,有許多不適應之處,最常見的就是居家環境受限,且越具規模越工整的社區,往往限制越多。她舉她的客戶為例,一位剛遷入高級住宅區的華人客戶,不服管理處要求栽種植物需申報審核的規定。

她說,在活動屋社區無論買賣時,都有一份管理條款,只是細節繁瑣篇幅大,許多人略過不讀,事實上許多規定都列入其中,管理處得依此執行。對羅蘭岡活動屋社區事件,她稱聯邦有明文規定,簽訂合約的所有程序得滿足平等(Equal)公正(Fair)的原則,不可因種族、原居地、性別有所差異,否則即視為歧視。

若居民認為自己是因華人身分被欺壓,案例舉證(Pattern)相當重要,單一事件很難成立,但出現「華人被開單、主流居民沒事」的罰單十次甚至百次,就比較有說服力。同樣地,若地租只漲華人、不漲主流居民案例存在,都會讓管理處惹上「種族歧視」的麻煩。

律師劉龍珠認為,只要可證明過去一年華人與主流被開單的比例懸殊,並有照片佐證,每張單子列出具體的罰則和說明,加上內部記錄(Internal Memo)露出蛛絲馬跡,顯示管理處執法有族裔偏袒傾向,都將讓種族歧視的指控成立。

解決的選項,蔡玟慧說,可循行政管理、法律訴訟兩種途徑。前者可逕向聯邦或地方的住屋平等機構申訴,後者則委派代表集體訴訟,這類的法律諮詢除找私人律師,也可透過非營利組織協助。劉龍珠以非關法律立場提出建議,若居民團結起來杯葛、揚言集體遷出社區,或可迫使管理處就範。


資料來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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