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殤日橙縣新港灘青少年五人致命車禍,讓許多有青少年駕駛人或青少年吵著要開車的華人家庭,感到震撼,調查顯示,沒有正式駕照的駕駛人超速是肇事原因。華裔律師認為,不排除同車青少年家人向無照駕駛人家庭,提起民事求償的可能性。
加州15歲半居民就可申請「臨時駕駛許可」(Provisional Instruction Permit)。唯申請許可前須先完成駕駛教育,目前許多網址提供這項教育,並提供證明。之後申請人拿證明,及向駕駛學校花錢登記準備至少開六小時車的證明,前往汽車管理局參加筆試。通過筆試後,即可獲得臨時駕駛許可。
但持有許可開車時,旁邊須有至少25歲擁有駕照的成人陪同。這段時間駕駛人不能違反交通規則,也不能有車禍,經過至少六個月及50個小時實地駕駛經驗,且須滿16歲後,即可向汽車管理局申請參加正式駕照路試。
通過路試並獲得駕照的頭一年,若未滿18歲,駕照後面會註明不能載未滿20歲乘客,也不得在清晨5時前及晚間11時後開車,除非身邊有家長或大人。
律師鄧洪指出,持臨時駕駛許可的青少年,常忽略需有至少25歲擁有駕照的成人坐在旁邊的要求,若因此被交警發現,情節嚴重者可用觸犯汽車法12500條「無照駕駛」條文檢控,面臨入獄六個月最高處罰。
雖滿18歲是成人,但美國滿21歲才是飲酒法定年齡,因此21歲以下開車是一點酒精都不能碰,即使只喝了半瓶啤酒,酒精含量就可能超過未成年人0.01標準,此時駕照將自動吊銷一年。至於成年人酒後駕車,若酒精含量超過0.08,才被視為酒醉駕車。
鄧洪說,未成年人酒醉駕車、超速及闖紅燈,都可構成刑事罪。該案若駕駛人倖存,將面臨汽車誤殺控罪。若被定罪,刑度是入獄三至五年。但駕駛人不幸往生,不可能面臨刑事控罪。唯若乘客家屬認為其父母要負責堅持要告,仍可對其家長提起民事訴訟。
律師蔡玟慧說,該案乘客家屬可以未成年駕駛人父母讓他開車有過失,或為肇事汽車所有人的兩個理論,向駕駛人父母提起民事訴訟。唯父母是否真有過失,原告舉證上較困難,尤其是父母若能證明根本不知道兒子擅自開車出門。
鄧洪則說,由於年輕人開車狀況多,建議家長只要子女滿18歲,應將車子戶主轉到子女名下。若汽車仍在父母名下,建議汽車險保額買高一點,且在買住家險(Homeowner Insurance)時購買附加險(umbrella Insurance ),以防萬一。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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