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生去年在新州大西洋城(Atlantic City)賭場欠債數萬元後給了一張空頭支票,23日在紐約甘迺迪(JFK)機場從中國回美,入關時被逮捕,家人擔心持有綠卡的劉先生可能會被遣返。
劉先生是大西洋城賭場的常客,去年在賭場以簽署的「欠債支票」(Marker)的方式向賭場借了數萬元賭博,手氣一蹶不振的他不斷試圖回本,但最終結果是把借的錢也全部輸光了。劉先生面對突如其來的巨額債務束手無策,隨後給了賭場一張空頭支票,然後就回去中國了。不料23日在機場入關時被逮捕,這時他才知道自己被通緝了。
法律博士江錦鑫表示,劉先生欠賭場的賭債不還可能只是民事案件,賭場會向劉先生追討;但劉先生給賭場一張空頭支票就可能購成了刑事罪,屬於詐欺。家人首先需要聘請律師申請保釋。江錦鑫還表示,持有綠卡者如果觸犯刑法也有可能被遣返,這取決於很多其他因素。
另外,江錦鑫提醒民眾,在美國並不是所有州欠賭債都是民事罪,比如在內華達州的法例規定在賭場欠錢不還是刑事罪。賭場可以將賭客簽署的「欠債支票」(Marker)交給檢察官辦公室,檢察官辦公室會在全美的犯罪資訊中心網(NCIC)放置通緝令。被通緝的賭場債務人必須償還所有的債務才能取銷通緝令,否則會被引渡到內華達州接受刑事起訴。
資料來源:鄧洪律師專欄 BLOG http://www.denglaw.com/app/?id=2380&sessionid={193244C2-369A-4760-85ED-3761FC7548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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