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公共事務辦公室(Office of Public Affairs)日前宣佈就美國Forever 21違反移民反歧視保護法的行為對其開罰,雙方已達成和解協議。
以下是這起事件的來由:
Forever 21是美國一個時尚品牌,總部位於洛杉磯,在美國各州及國外擁有多家連鎖店。近日,Forever 21在招聘時,由於其中一位員工雖有工作證(EAD),但沒有永久居民身份(即綠卡),而拒絶僱用這名員工。
該公司將綠卡作為符合工作申請的資格條件,要求有綠卡再考慮其是否可以來公司工作。該行為違反了美國《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Nationality Act,INA)中關於反移民歧視的法規規定。
INA反歧視法禁止雇主在審核員工就業資格時要求其它特定的項目,或基於僱員沒有公民綠卡身份、或因僱員的族裔背景而對其加以歧視。
移民不公平就業待遇特別法律顧問處(Immigration-Related Unfair Employment Practices,OSC)負責執行該規定。
目前,根據達成的和解協議,Forever 21已同意支付該名受歧視員工1705.5美元作為補發工資。同時,被處以280美元的民事罰款,並接受司法部門為期一年的監督。
律師點評:
EAD是由移民局頒發給具有資格的外國人的工作許可證(簡稱“工作證”)。在EAD的申請過程中,提交申請的外國人既是申請人,又是受益人。
此外,EAD不會限制特定雇主,因此,EAD持有者可以為美國的任何雇主工作。同時要提醒華人雇主,雇佣員工時要注意遵守反移民歧視保護法規定,避免因類似行為而受到處罰。
資料來源:美國法律聯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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