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是每個人無論身在何處都有可能遇到的事情。在美國華人的同胞如果被車碰撞,或者發生交通意外大部分會選擇交給保險公司解決,儘量避免捲入官司,更是避免與公務機關打官司,原因是很多人會認為跟公務機關官司自己會處於弱勢,勝訴機會低而且會耗費大量時間和金錢。在這裡,我們與大家分享一個在美國的華裔老人被公車撞倒的案子。當時的情況非常棘手,老人過馬路被撞,肇事車輛竟是政府公共汽車!員警的證詞一面倒的偏向公車司機,華明勝律師事務所要告訴大家一個扭轉局面反敗為勝的故事。
案件回顧
當時80 多歲的張先生乘坐公車下車後準備過馬路,被公車撞倒,當場昏迷。事發之後公車司機立刻報告主管,將張先生送醫,但是向警方強調是張先生闖紅燈導致事故,再加上警方的調查報告一面倒地偏向公車司機。MTA和保險公司態度強硬不認錯不賠償。華明勝律師事務所 總經理 Tammy 在回顧案件時強調,在美國加州老人和小孩過馬路車輛理應禮讓,即使過馬路時是紅燈車輛也應讓其先行,這是基本的行車常識。在當時老人被撞倒受傷昏迷言語不通的情況下員警聽信了一面之詞,Tammy認為整個案件在細節上存在問題。事務所律師要求調取公車上的錄影帶並且搭乘同一時段同一路線公車尋訪平時和張先生同車的目擊證人,調查後發現,當時張先生過馬路時是在綠路燈的情況下,公車司機根本沒有確認路上行人的情況直接行使。Tammy提出了對於整個案件最關鍵的一點,根據目擊證人的證詞,當時坐在肇事公車最後排的乘客看到了當時在過馬路的張先生,那麼最前面的公車司機理應注意到,所以公車司機應該承擔全部責任。而這些證據扭轉了整個案件的走向。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 MTA和保險公司同意庭外和解,提供了80 多萬美金作為對張先生的賠償。華明勝律師事務所又打贏了一場在別人看起來毫無勝算的案子。用專業的態度和多年的案件處理經驗,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當事人爭取到了到了應得的賠償。
通過這個案件,我們要告訴大家,在過馬路時要加快速度注意車輛,保證自己的安全。如果不幸遇到類似的情況,請不要慌張,保持冷靜配合員警的調查,並且儘快找到一名專業律師來幫助您。在處理案件的過程中要完全信任委託律師,按照律師要求去做。不要懼怕狀告公務機關,即使在證據對當事人不利的情況下承辦律師會全力以赴為當事人洗刷冤屈。也不要擔心費用,中途放棄,輸方保險公司會負擔全部費用。
如果您遇到類似的情況請撥打我們的免費諮詢電話626-282-6868。華明勝律師事務所擁有多年處理車禍,個人傷害等案件的經驗,我們的律師團隊會用專業的態度為我們的當事人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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