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五(7月14日)就是章莹颖被绑架案初审的时间,所有人都在呼唤正义快点到来,如何对嫌疑人进行判决,美国司法审判的程序大致如何,小编帮大家略作粗浅梳理,才疏学浅,不妥之处,还请大家多多指正!
在美国的司法系统体系里,对一件案件的处理,不仅耗财耗力,也因为要遵守严格的司法程序而费时。一般要经过调查(Investigation)、指控(Charging)、聆讯(Initial Hearing/Arraignment)、文件整理(Discovery)、辩护交易(Plea Bargaining)、预审听证(Preliminary Hearing)、审前动议(Pre-Trial Motions)、审判和量刑等步骤。
(图片来源department of Justice, 版权属于原作者)
而严格执行这一些列冗杂的程序,体现的是一种英美法律界长期的传统“程序正义”,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这是相对于实体正义(审判结果正义)的,但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非相悖,长远看,是相辅相成的。
在调查这一环节里,美国宪法明确规定,警方要有”相当理由”的情况下,在获得相应搜查令的情况下,才能对个人的住所、衣物、汽车或是其他财产,进行搜查。
(图片来源网络, 版权属于原作者)
这也是为什么,在章莹颖绑架案中,FBI 在长达22天的调查里,FBI 直到6月14日获得授权后,才对Christensen的车辆进行全面搜查,寻找章莹颖失踪时相关的物品或痕迹。6月15日, 才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带走电脑和手机等通讯设备,等到FBI获得联邦搜查令后,才能对手机通话内容上网记录进行搜查。
而对于指控逮捕,也是警方向检方递交充足证据后, 检方予以决定。
(图片来源department of Justice, 版权属于原作者)
如果涉及所谓的重罪,检方会将证据递交给大陪审团(Grand Juries),大陪审团会以秘密投票形式,决定根据这些证据,是否能以该指控的罪名起诉嫌疑人。
同时在指控中,常涉及“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即”一事不再理“原则,是基于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中的相关条文” 同一罪案,不得令其受两次生命或身体危险“,具体来说,就是当一个事实问题已经经法院有了一个有效且最终的判决后,该问题即不应该就相同的审视人与未来的任何诉讼中加以审理。
(图片来源网络, 版权属于原作者)
在 章莹颖的案件中,检方以绑架罪而非谋杀罪指控,也是基于此。因为录音证据只显示,Christensen向人解释如何绑架章莹颖并将其带回公寓,而非”谋杀“,且还不论录音是直接证据,抑或间接证据,是否能认定为Chistense在阐述事实,抑或是”吹嘘“,所以不能用以直接支持”谋杀罪“。以”绑架罪“罪名指控,更可操作,否则一旦败诉,就不能再以同一罪名起诉嫌疑犯。
美国法律规定,在嫌疑人被逮捕的当天,或是第二天,将会带到庭上,地方法官将针对该案件,进行第一次聆讯。犯罪嫌疑人会被告知自身的权益,包括大家熟悉的“米兰达警告”,和犯罪嫌疑人面临的指控,以及决定嫌疑人是否被继续羁押,或是取保候审。
(图片来源department of Justice, 版权属于原作者)
在章莹颖被绑架案中,7月3日Christensen 首次出庭,便属于Initial Hearing,这也是为何,法官在询问Christensen是否知道自己权力,Christensen回复知道后,有权保持沉默的原因。
(图片来源网络, 版权属于原作者)
大多数情况下,法官会通过传讯获得的信息,例如嫌疑人未来在该地区居住时间,以前的犯罪记录和是否威胁目击者,以及嫌疑人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危害等等,决定是否予以其取保候审权力,
在7月5日对Christensen的聆讯中,法官正是因其“存在潜逃可能”和“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两点,驳回其取保候审请求,坚持继续收押。
而在正式审判前,还将进行更多的证据搜集,甚至可能进行辩护交易(Plea Bargain)以及可能的预审听证。
(图片来源网络, 版权属于原作者)
为审判做的准备,可谓工作量巨大,辩控双方都需要调查走访证人、收集证据、开示证据。而证人,不仅包括现场的目击证人,也包括帮助陪审团理解复杂专业性问题的专家证人,以及品德证人。对Christensen的指控,检方会找寻哪些人作为证人,我们也拭目以待。
(图片来源department of Justice, 版权属于原作者)
当然,由于章莹颖下落至今不明,有人也有”检方会为了找到章莹颖,而在初审前与嫌疑犯做辩护交易"的担忧。
(图片来源网络, 版权属于原作者)
(图片来源department of Justice, 版权属于原作者)
所谓“辩护交易”,实则是为了案件的解决,让被告认罪,会在刑期上作出妥协,不会加重刑罚。
而7月14日将举行的,便是章莹颖绑架案的“预审听证“,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审前程序,由治安法官主持,通过此听证,决定是否有足够证据起诉被告人”
预审听证结果有两种,法官认为证明能够表明存在合理根据相信该犯罪行为发生或是被告人所为,则将交付审判;否则,法官会驳回指控。
若7月14日的初审听证,决定将案件具结交付审判,那么才会正式进入审判阶段。
根据中国法院网官方信息,美国司法诉讼进入庭审后,会对陪审团进行挑选。
第一步是随机初选,机挑选的陪审员经过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必要的调查与反馈程序之后产生一份名单,书记官根据这个名单准备候任陪审团的名单,然后通知这些人到庭。然后辩控双方律师到场对候选陪审员进行询问,以确保他们未有先见,而辩控双方律师可以动用他们有限的“无因回避”peremptory challenges权力,不说明理由,拒绝或阻止某人担任本案陪审员。
(图片来源网络, 版权属于原作者)
经过上述程序筛选后,候任陪审员的人数达到法定的陪审人数时,本案的陪审团就正式组成了。陪审员,其实对审判结果至关重要,当年的“世纪审判”---辛普森杀妻案,黑人陪审员的意见对案件审理有直接作用。
❶ 开场称述
正式审判,首先是辩控双方作开场称述,清楚、简要地说明本方案件的立场,以明确下一步举证的方向。
❷ 控方举证
之后便开始起诉方举证,出示物证和传唤证人出庭作证。起诉方先进行直接询问,之后再由辩方律师发文,交叉询问,暴露证人作证的缺陷和不足,最终再由起诉方询问重建证据可信度,对证词中的模糊之处予以澄清。
(图片来源网络, 版权属于原作者)
之后,被告方可按常规提出直接裁决动议,要求法官认定起诉方没有足够证据支持该罪行成立。若起诉方准备不充分或是证据证人证件出现问题,直接动议裁决就会被接受,被告人被宣判无罪而审判马上停止。
只有当辩护方申请没有得到法官批准时,庭审进入辩方举证阶段。
❸ 辩方举证
对辩护方传唤作证的证人,同样由辩护方和起诉方进行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在美国司法中,“谁质疑,谁举证”,不要求被告人证明自己无罪,因此,除非被告人希望作证,不要求被告人在法庭上提供证言。所以,Christensen是否会在法庭上提供证言,还是未知数。
(图片来源网络, 版权属于原作者)
❹ 总结辩论
然后法官指示陪审团,除了述说陪审团职责、相关法律外,还可以对证据作出评论。
❺ 陪审团决议
最终,陪审团进行秘密评议,需得出一致裁决。而对此,其实很多电影如《十二怒汉》,都有戏剧性呈现。
陪审团就被告人有罪还是无罪作出裁决后,回到公开法庭,由陪审团长向法庭宣告裁决结果。如果是无罪裁决,法官必须接受,宣布将被告人当庭释放。如果裁决有罪,法官可以命令将被告人押回监狱或取保释放以等待课刑。至此,正式庭审过程就此结束。
当然,程序的正义,我们心存敬畏,但判决的及时,也是我们心向往之,希望正义不仅不会缺席,也不会迟到!
来源:快报、Department of Justice 官网,中国法院网和凤凰新闻网,图片来源网络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