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曾有過一段婚姻,最近正考慮再婚,請問我在財務上應考量哪些事項?
答:根據人口普查局最近期的數據,僅有略多於半數的離異男性、與少於半數的離異女性再度走入婚姻,比例較十年前下降不少。丕優研究中心的調查也顯示,在離異或喪偶的受訪者中,約78%表示不願意或不確定自己是否想要再婚。
40多歲的麥考利跟女友同居六年,兩人共同育有一對雙胞胎,但基於財務上的考量,曾有過一段婚姻的麥考利並不打算再婚,「我們都很滿意現狀,沒有必要流於形式跑去結婚。」
這顯示對許多人而言,財務上的考量可能已遠勝過情感因素,特別是在上一段婚姻分手的不愉快的人,會更加不願意再次面對這種風險。
Alternative to Marriage Project執行主任葛斯特(Nicky Grist)則說,許多人考量再婚將失去從上一段婚姻取得的財務好處,譬如贍養費、社安金或退休金等,因而不願意再度走入另一段婚姻。
不過,再婚當然也有財務上的好處,譬如稅務優惠與法律保障等。對於認真考慮再婚的人,專家建議考慮以下幾點權衡影響:
一、贍養費。紐約會計顧問公司WeiserMazaars合夥人歐蘇斯基(Lisa Osofsky)說,個人若向前任配偶領取贍養費,再婚將失去這筆收入來源,「問問自己是否需要這筆錢,才能支付帳單或提存退休金」。
但法令對此規範已愈來愈嚴格,依部分州的法令規定,即使個人並未再婚而僅是與他人同居,也有可能喪失贍養費。
二、子女大學財務補助。申請聯邦大學財務補助(FAFSA)時,學生的監護父母(即去年同住時間最長的一方)或甚至其現任配偶的收入與資產將被納入考量。這代表再婚可能減少子女領取的財務補助金。
部分私立大學的財務補助計算方式更為嚴謹,同居人的收入與資產可能也被納入考量。
三、社安金或退休金。個人若領取離異配偶的社安金或退休金福利,再婚將中斷這筆收入來源。唯一例外是在年滿60歲後再婚、且前任配偶已經死亡,或者是再婚的婚姻結束,就可以繼續領取這些福利。
四、遺產規畫。法令對資產的繼承順序通常有既定規範,個人即使設立遺囑也未必能如願,且視各州法令而異,離異配偶對於非共同持有的資產,如房產、退休與銀行帳戶等,也有機會索取最多一半的金額。
資料來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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