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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專欄:申請EB-2高學位或特殊能力專業人士移民之讀者問答《三》

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

縱觀美國移民法,不難看出,絕大部份能夠移民美國的人不外乎“有人”——通過親屬移民,“有才”——通過職業移民,或“有財”——通過投資移民。其中,EB-2高學位(碩士以上)或特殊能力的專業人士移民是具有學士以上的碩士或博士學歷,或相當於高等學歷者(學士學歷加五年工作經驗);或在科教文體商方面有特別能力者的職業移民。鑒於不少高端客人都在詢問EB-2類別的移民,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特此撰文整理回復EB-2移民諮詢的讀者問答。

一、背景介紹

具有高等學位(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s)或特殊才能的外籍專業人士(Exceptional Ability Aliens),可由美國雇主為其申請移民。

1. 具有高等學位的專業人士
移民法分類為EB-2A,一般是指碩士或博士,或相當於高等學歷者(學士加五年工作經驗)。高等學歷是指具有美國碩士以上學位或外國同等學歷。學士學位加上在此專業領域的五年工作經驗,將視為等同於碩士學位。所謂的學歷,並不僅限制於由某個單一教育機構所授予的單一學位。可以解釋為於多家院校修讀的多種課程加起來的相同資格 。移民局規定學士學位加上五年專業工作經驗可被認定相當於碩士學位。所謂的5年工作經驗,可以在美國境內或境外累積計算。但如果要這樣計算的話,一定要在獲得學士學位後獲得的經驗。另外如果雇主要求該職位元需要碩士學位元,則不能用學士學位加五年工作經驗代替。

2. 特殊能力專業人士
移民法分類為EB-2B,即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運動方面擁有特別能力,會在全國經濟、文化、或教育上對美國有幫助的優秀專業人才。特別能力是指擁有明顯超出一般該領域同仁的學歷以及專業經驗的能力。同職業移民第一優先類中的特殊領域傑出人才相比,這一類人不僅領域範圍更小,同時在所取得的成就上也更低,在名聲上一般也最多具備全國性聲譽。移民局要求受益人必須至少提出下麵所列6項中的其中3項證明自己的特別能力:

1. 官方學術記錄,證明受益人曾獲得該專業領域的大學、學院或其他進修機構所頒發的學位、文憑或類似獎項;
2. 目前或先前雇主的證明書,證明受益人在其申請的職位領域內具有10年以上的全職工作經驗;
3. 職業執照或證書,證明受益人有從業資格;
4. 與同領域的其他人相比,受益人享有高薪酬勞;
5. 證明為某專業協會的會員;
6. 由同行、政府單位或專業、商業協會出具證明,認同受益人在所屬行業或領域的成就和重大貢獻。

二、讀者問答

8.我在大學裏學了四年數學專業課程,畢業後在另一所技術學院學習了一年電腦科學,目前我持H-1B簽證在美國一家電腦公司工作,並想申請移民,我聽說申請EB-2A時所要求的外國學歷應完全限制在單一機構授予的學位,請問我這種情況是否符合EB-2A的申請資格?

是可以符合申請資格的。需要澄清一點的是,所謂的學歷,並不僅限制於由某個單一教育機構所授予的單一學位。可以解釋為於多家院校修讀的多種課程加起來的相同資格。例如您的這種情況,經過學歷評估後,也可能相當於擁有相當於美國四年的電腦科學教育的學位。我們建議您找一家美國學歷評估機構,對您的學歷進行評估,一經認可,這樣混合的學業背景是可以符合EB-2A學歷要求的。

9.我在國內大學本科畢業後一直從事律師行業,且有律師資格證書,請問,我是否有資格申請EB-2A高等學歷專業人士移民簽證呢?

移民局規定,申請職業移民的律師必須獲得法律專業的高等學位,才有資格申請職業移民第二優先。移民局還強調,從國外法律院校獲得學歷的外籍人士必須證明本人有資格拿到執照,在美國從事法律工作。一種普遍的證明方式即表明該外國人參加過或有資格參加居住州的律師資格考試。外籍律師即使沒有拿到律師執照,也有資格以律師身份申請職業移民第二優先,只要他/她曾經獲得過某些州頒發的,作為外籍法律顧問的執照。

10.職業移民也出現排期,這是怎麼回事?

職業移民出現排期,這並不奇怪。幾年前,職業移民同親屬移民一樣,都有排期,只不過排期長短不一罷了。所謂排期,是指移民簽證因名額暫時短缺而不能申請(或者即使申請了,也暫時不能處理)這麼一種情況。親屬移民(除公民的直系親屬以外)和職業移民對全球範圍和某些國別都是有名額限制的。如果某一類移民簽證申請人數少於或不嚴重超過每年的名額(假設不存在積壓現象),排期便會取消,而當申請人數大大超過現有名額,或歷年申請件數嚴重積壓時,便會設立或恢復排期。國務院根據國家簽證中心、美國駐國外領事館所收到的移民簽證申請件數和移民局在美國國內所收到的I-485調整身份申請件數,來逐月統計有關移民簽證的名額情況,並依據這種統計來及時更新每月公佈一次的《簽證簡報》。

在過去的數月中,職業移民第一優先和第二優先的I-485申請和移民簽證申請(特別是中國大陸人士的申請)數量猛增,致使名額出現短缺,因而最終導致了排期的大倒退。

11.我現在持的是J-1簽證,有回國居住兩年的要求。如果我申請EB-2B並且獲得了批准,那J-1必須在外國待滿兩年的規定是否可以豁免?

不可以。即使您的EB-2B申請獲得了批准,您仍然需要獲得J-1的豁免或者在調整身份為永久居民之前滿足在海外生活兩年的要求。

但是,那並不是說在獲得J-1豁免之前就不可以遞交I-140申請。雖然J-1回國居住兩年的要求使您不能夠提出調整身份的申請,但是並不會妨礙您的I-140獲得批准。因為一般情況下獲得I-140的批准都需要一年多的時間(包括準備申請和移民局的處理時間),我們建議您同時準備I-140和J-1豁免的申請。另外,即使您獲得I-140批准時J-1豁免還沒有得到批准,您也可以等待J-1豁免,這並不會對已獲批准的I-140有什麼影響,因為即使您獲得了I-140批准之後也不能夠立即就申請調整身份。

12.我有碩士學位,正在等待PERM勞工證的申請結果。現在EB-2排期出現大倒退,我該怎麼辦?

看來你無法在9月份將I-140和I-485遞交上去。你應當在得到勞工證後,先遞交I-140申請,並儘量保持合法身份,以便數年後在美調整移民身份。

以上是對EB-2高學位或特殊能力專業人士移民的讀者問答整理,如需具體評估美國雇主和/或外籍人士是否符合申請資格、如何填寫申請表格/準備申請檔材料等,歡迎與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聯繫(微信公眾號:USLawChina,每天獲取法律最新資訊)。

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美國移民專業公司,成立於1984年,已成功辦理數千件各類移民申請案件。新移民家庭將面臨諸多領域的問題,除了基本的雙語溝通,還需熟稔當地文化、商業、法律等,個案衍生問題須有專業律師提供周密服務,甚至中美臺律師聯合參與。我們的律師服務包括但不限於:EB-5投資專案的選擇與盡職調查,跨國公司經理移民,傑出人才移民,各類工作簽證,綠卡沒收出庭與取回,移民/非移民被拒的豁免,辦理海外領事館簽證疑難解決,公司設立/並購跨國婚姻/遺囑/信託,中美貿易糾紛,喜瑞都移民中心經驗豐富,成功率最高,歡迎來電-(562) 924-1981諮詢各項移民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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