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清泉律師專欄》建築承包商勝訴 對於客戶的不能免除債務之要求
楊清泉律師事務所
房地產泡沫破滅以來的建築承包商的生意一直不好。房主可以很容易地得到第二信托貸款來裝修房屋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許多房屋的淨值是負數。即使是一個完美的信用評分的房主亦無法得到家裡裝修的融資,因為他的房子沒有淨值,無法再貸款。如果現在去參加一個建築承包商博覽會就像是參加葬禮。因此,許多承包商因缺乏生意而出現流動資金問題,無法完成已簽約並付了錢的項目。
建築承包商丟下未完成的項目,使客戶感到憤怒和沮喪,因為客戶已經支付了完成整個房子的費用,而建築承包商只做了一半的工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承包商申請破產救濟,其索賠額多半是肯定不能免除的,因為有欺詐和欺騙的因素。
大多數的債務人,誠實的承包商也符合減免債務並在破產後重新開始新的生活。但他們可能面臨來自客戶的要求不能免除索賠款項的可能性,因為看起來像是拿了他們的客戶的錢而並沒有完成這項工作。客戶通常依照不能免除索賠款項之欺詐和故意造成傷害來針對承建商的,以證明其對抗性的投訴。
然而,大多數客戶不明白的是,作為原告,他們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表明,在簽訂合同時,承包商有意圖詐騙和欺騙他們,這樣才能要求不得免除其索賠款項。倘若只是對承包商的部分指控欺詐和欺騙,是不夠充足的。
McMann 案例,債務人是佛羅裡達州的一個從事房屋建設的公司Wizard的主管和董事。 2005年5月,原告,為了建設斯特勞斯先生及夫人房子的目的,而組建了一個有限責任公司,聘請Wizard建造一幢60萬美元的房子。五個月後,當他們知道他們的房子被放上了留置權,因為他們未付材料和工錢,擔心不能按時完成作業後,原告推翻了合同,並起訴債務人和他的妻子還有他的狗和他的鸚鵡和公司Wizard。法院授予簡易判決他的狗和鸚鵡與合同無關。原告還向佛羅裡達州商業部和專業規例(DBPR)要求投訴,允許原告公開嚴懲債務人。
原告取得對債務人的妻子和公司Wizard$1.6億美元的判決,但不是對債務人的判決,因為他申請破產了。原告再提出投訴,聲稱根據第523(A)(2)(一)(6),欺詐和欺騙,並意圖造成傷害對手,所以不得免除債務。在審判中,據悉,有7名客戶,於2004年6月到2006年4月間,付錢請債務人建房子,。這批房子都沒有完工,所有的客戶都向DBPR部門投訴,但只有原告要求嚴懲債務人。也有人發現,債務人將支付Wizard的錢,用來支付他的個人開支。
法院發現,並無證明,債務人虛假地表示,房子會是在一年內完成,並指出,有關債務人的財務狀況的信息太少,以茲證明這是不可能之,是原告的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但是,即使是虛假的表示,法院發現沒有證據表明是有意圖欺騙。法院還認定沒有損害原告的意圖。其實,隱藏在原告的審判後的摘要,是法院修改訴狀符合審判和規則提出,其主張是根據第523(4)例外的證據 - “在受託期間欺詐,或挪用公款,侵占或盜竊;”。然而,法院沒有同意原告,原因是原告的律師在出庭時並沒有指出這一條。
原告的索賠160萬美元被免除。
楊清泉律師畢業於喬治城大學法學碩士,並已經開業三十年以上。他專精破產法,商業和民事的訴訟,在加州已成功的處理了超過六千破產案件。律師通英語,國語及福建話,並期待著與您討論您的個人情況。請致電安吉Angie,芭芭拉或Jess,預約電話(626)284-1142 ,地址1000 S Fremont Ave Bldg A-1 Suite 1125 Unit 58 Alhambra, CA 9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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