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清泉律師專欄》情人的索賠是否可以免債?
楊清泉律師事務所
有時候一些人利用了他(她)的情人通過借款,而且不還。例如,約翰和瑪麗是情人關系。他們認為自己是深愛著對方。約翰想投資在股市,因為今年所有的股票市場指數均達到25%上漲。事實上,這一年羅素2000小盤股指數上漲了40%。瑪麗過去15年一直為執照護士,3個工作,並能夠在她的401K藏匿了120000美元儲蓄。約翰發現了瑪麗的401K並說服瑪麗借六萬元,以便他能投資在各種股票。約翰承諾全額加10%利息支付瑪麗回到了6個月。不幸的是,約翰是一個壞的選股和所有他買的股票現在不值錢。約翰決定去申請第7章破產救濟,包括他欠瑪麗的60,000元,免債。這60,000元可以免債麼?
Duhon 案例,原告借了$110,000給債務人因相信他的故事,他需要現金,因為他的錢被套牢在房地產。債務人告訴原告--他的前女友,他擁有數個出租物業。然而,事實是,債務人並沒有擁有任何房地產。
那時原告與債務人相愛。他們談到一起買房子,要結婚的。原告已經存了$110,000買房子。她同意借給錢的債務人資助他的日內交易股票。該貸款為3個月償還。原告說,她相信債務人,他告訴她,他所有的錢被套牢在出租物業,並承諾用他從當天交易賺出的錢買他們的第一家在一起。啊,真正的愛的情人不會有錯。原告說,他收集的房租租金時她著陪債務人,並相信債務人說,他所擁有那些物業。事實上,物業由債務人的叔叔,齋浦爾大君擁有。為了確保貸款,債務人給予原告第二按揭在他的房子,一個流動的車房在Ozarks,價值5000美元,寫她的名字為15萬美元的長期壽險保單的受益人,並給了她一個未注明日期的支票11萬元,總之,原告是被騙了。
當關系惡化,原告要求全額支付的11萬元,債務人償還25,000元,剩下的余額未付。原告起訴債務人在州法院並獲得了210,000元的判決,因為110000美元支票跳票,法院判債務人違反了州法的'空頭支票'法律和授予原告雙倍的支票金額加上15,000美元的律師費減去25000美元支付共計210,000元。債務人申請第7章破產救濟。
原告提交了對抗的投訴,要求破產法庭讓她的“情人”的“免債要求”從免債中除外。
法院認為債務人故意吹牛說他的房地產資產,以努力說服騙原告借給他錢。債務人沒有自己的出租物業,但為他的叔叔,真正的屋主收取的租金。原告說,她不會作出借錢給債務人的之決定的,如果她早知道他沒有自己的出租物業。她說,她被愛情蒙蔽了。
法院裁定,原告的訴訟請求為貸款金額減去支付是不予免債根據§523(一)(2)(A)。該節規定,從“蒙混過關,虛假陳述,或實際欺詐,不是聲明尊重債務人或知情人的財務狀況等......”所產生的債務不予免債。
然而,法院認為,州法院的判決被免除,因為那張未注日期支票是,只有如果什麼萬一事情發生在債務人時才被兌現,這是寫在那一個時間點時,雙方一致同意,債務人沒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它。
楊清泉律師畢業於喬治城大學法學碩士,並已經開業三十多年。楊清泉律師專精破產法,商業和民事的訴訟,在加州已成功的處理了超過六千個破產案件。楊清泉律師通英語,國語及福建話,並期待著與您討論您的個人情況。請致電安吉 Angie,芭芭拉或 Jess,預約電話(626)284-1142,地址 1000 S Fremont Ave Bldg A-1 Suite 1125 Unit 58 Alhambra, CA 9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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