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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清泉律師專欄:大學學費貸款可否免債?

楊清泉律師事務所

目前的破產法第523(A)(8)(a)(二)規定,“教育福利,獎學金或助學金的債務償還,”不予以破產免債,除非這些債務將對債務人和債務人的家屬造成極其不必要的困難。如果學生貸款免債,需要對抗性訴訟確定。要免除助學生貸款償還,債務人必須滿足最高法院闡述的Breunner測試所有3項標準。但是,在本文中我們不打算討論3項標準。

我們將討論的法律問題是大學延期償還學費是否放可以破產免債。比方說,你在哈佛就讀4年制大學畢業,並具有生物學學士學位。此後,你繼續就讀哈佛大學醫學院畢業,並具有醫學博士學位。你大學的總費用和醫療教育費用是$50萬美元。每一年,你在哈佛,簽本票保證,一旦你完成了神經外科住院醫師的專業,並開始擔任神經外科醫生,你就還學費。換句話說,哈佛同意推遲你的學費來換取你的諾言,當你開始神經外科醫生的工作時才交學費。

你開始當了神經外科醫生一個月後,您決定寧可在當地的健身房去當一個健身教練。作為一名 健身教練。你的$1500美元總收入只能勉強糊口了,雖然你收到一個終身免費的提供建設肌肉超級蛋白質。一年後,你油光發亮並時髦,並成為“美女吸鐵石”,這是你真正想要的生活。但你是無隔宿之糧的,僅能糊口,並無法支付你給哈佛推遲還學費的期票。你認輸了,申請第7章破產要求免除50萬美元的拖欠哈佛的學院和醫學院的學費。

哈佛提交對抗申訴,指稱$50萬美元是你的學費貸款不得予以免債。哈佛大學然後提出簡易判決動議,聲稱沒有真正的爭議,對任何重大事實,他們有權判決有利於自己的法律問題。你認為誰是正確的?

安科埃略和Isoke費米案例,上個月裁決的一個北加州的案件:原告是一個私立教育機構。債務人根據計劃從1996年到2002年,在這家學校就讀心理學博士。債務人簽下本票,學校每年資助債務人的學費貸款。債務人在2013年5月申請了第13章後,學校提出對抗性訴訟,尋求確定其索賠是不予以免債,根據第523(A)(8)(ii)條。法院指出,本案唯一的問題是,本票能否闡明“之償還款項是因為收到了教育福利,獎學金或助學金,”如果不是,那麼學校的要求將不符合該條所指的破產豁免,這是第523節的一部分(一)(8)的可能應用到學校的說法。

法院裁定“這句話,償還收到的資金必須根據其基本字面意思來解釋,並要求法院證實債務人收到實際資金......在聲明的教育的非福利不得免債之前!”法院拒絕了學校的簡易判決動議,並表示判將有利於債務人!因此,根據這一裁決,大學學費延期是可以免債。

因此,看來在這一點上,即神經外科醫生先生該行當健身教練就能免除$30萬美元的拖欠哈佛大學借他的學院和醫學院的學費。按照在此之後法院的裁決,哈佛的對抗訴訟會失敗,債務人將進入免債程序,$30萬美元的學費債務得以免債。

這就是絕妙之處。擊敗哈佛大學$50萬美元的學費對抗索賠,成為完全免除 助學貸款之後,你決定,因為你現在已經是一個“肌肉猛男”的美女吸鐵石,你還不如重新成為一名神經外科醫生,因為有一個百萬美元的收入和阿多尼斯的體形,肯定勝過作為年收入$18,000美元健身教練的,盡管被誤認為阿多尼斯。因此,證明之一,所有你可以有你的蛋糕和熊掌兼得。

“至於神,他的道是完全的。耶和華的話是煉淨的。凡投靠他的,他便作他們的盾牌。.” 撒母耳記下22:31。

( 所有翻譯以英文為準)

楊清泉律師畢業於喬治城大學法學碩士,並已經開業三十多年。楊清泉律師專精破產法,商業和民事的訴訟,在加州已成功的處理了超過六千個破產案件。楊清泉律師通英語,國語及福建話,並期待著與您討論您的個人情況。請致電安吉 Angie,芭芭拉或 Jess,預約電話(626)284-1142,地址 1000 S Fremont Ave Bldg A-1 Suite 1125 Unit 58 Alhambra, CA 9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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