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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洪說法》加州駕車安全相關法律常識

鄧洪律師事務所

加州駕車安全相關法律常識

汽車是重要的交通工具。駕車人士在從一個地方駕車到另一個地方的過程中,不僅是一種享受,一種交通工具,但是,也連帶著許多法律責任。了解相關的交通法例,才能遵守這些相關法則,才能讓自己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返家。

駕駛執照

有效駕駛執照:加州汽車管理法例12500 條款規定,所有駕車人士在駕車時都必須隨身攜帶有效的駕駛執照,在被警察攔下來時,駕車人士必須向警察提供三項資料:(1)有效的駕駛執照,(2)車主證,(3)汽車保險證明。
外州或外國駕駛執照: 駕車人士可以持有有效的外州或外國駕照在加州駕車三十天,如果超過連續居住处超過三十天,加州視駕車人士為加州居民而必須申請加州當地的駕駛執照。在美國本土申請的國際駕照僅適用于美國駕車人士到一些有加入國際駕照公約國的地方使用。持有或使用他人駕照,或偽造駕照為重罪,在加州可被判罰十六個月的牢刑。
汽車保險:加州法例規定所有駕車人士都必須購買汽車責任險,在駕車人士發生車禍時賠償對方的損失,加州法定的最低保額為每人賠償一萬五千元,整宗事故保額為三萬元。責任保險是駕車人士有過失時而賠償他人的損失。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駕車人士如有財產應投保更高的責任保額,同時可以考虑購買碰撞險(Collision, 不管誰對誰錯,自己的保險公司會賠償修理自己汽車的費用),綜合保險(Comprehensive, 自己保險公司會賠償你在車禍案件中的一些財物損失,如租車費,汽車內財物損失等),醫療保險(Medical,自己保險公司會支付駕車人士的醫療費用),以及對方無保險或保險不足的保險(Uninsured/underinsured Motorist, 若車禍事故為對方之過失,而對方沒有購買汽車保險或保額不足,自己的保險公司會賠償你的損失。)
DMV 的扣分制:如果駕車人士有過多的違規行為,汽車管理局(DMV)可以累積這些違規的分數,如超速或闖紅燈,可被扣一分,交通事故為駕車人士之過錯而扣一分,如果一年內駕車人士的扣分超過四分,或十八個月內扣分超過六分,汽車管理局可以吊銷駕車人士的駕駛執照。此外,扣分越高,其汽車保險的保費也越高。不過,駕車人士如果在過去十八個月內沒有參加過交通違規學校,他們可以申請參加違規學校而免除扣分。在特別情況下,法官可以允許駕車人士上第二次十二小時的違規課程。

交通罰單

當被警察攔下時: 當被警察攔下時,駕車人士必須雙手放在方向盤上,讓警察知道你不可能去拿槍。在警察的指示及觀察下才去拿駕照,汽車車主證以及汽車保險證明。盡管警察提供攔你下來的理由與事實不符,不要與警察爭吵,當警察要你簽署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時,并非表示你認罪,而是同意出庭與警察在法官面前就自己的違規行為進行申辯而已,簽字并非表示自己有錯,如果不簽字,警察可以用妨碍公務罪逮捕駕車人士。
泊車違規罰單:當地市政府及警察可以因為民眾違規停車,沒有購買過夜許可而開出罰單,民眾可以直接付罰款,若不服可以直接向發出罰單的機構提出上訴,如果未按時付罰款,市政府可以交付追債公司來討債,他們有權要求DMV 吊銷你的駕照,直至你支付這些罰款為止。
交通違規罰單:一般的交通違規行為如闖紅燈,超速等,是違規行為(Infraction), 駕車人士有權到法庭上與開出罰單的警察當庭對質,如果在過去十八個月內沒有上課,駕車人士有權要求到交通違規學校上課而取消DMV 的扣分點數。有些違規行為如汽車煞車燈不亮等,駕車人士必須駕車到法庭讓法庭警察檢查才能取消。一些法庭會向駕車人士寄發禮貌性通知,讓駕車人士知道罰款的數額,但是有些法院不會寄出通知,駕車人士不管是否收到法院的通知,都必須在當時與警察攔下時簽字的出庭通知單指定的時間或之前到法院處理。如果駕車人士不理會這類罰單,法官可以用藐視法庭的理由發出法院通緝令,警察可以逮捕駕車人士強迫當事人出庭。
撞車逃逸:加州交通法例20001條款規定,如果發生車禍,不管誰對誰錯,事故雙方都必須交換資料,這些資料包括駕駛執照,汽車保險。如果駕車人士明知事故發生而不停車交換資料,此行為已觸犯刑事罪,可被判一年以下的牢刑。如果對方不在汽車內,撞車者必須將自己的聯絡資料放在對方的汽車上。
酒后駕車: 如果駕車人士未滿二十一歲而被警方攔下,如酒測發現血液酒精超過 0.01, 則屬醉酒駕車行為,除駕照會被吊銷一年外,駕車青年還會面臨半年的刑事懲罰。如果駕車人士在二十一歲以上初次酒駕,血液的酒精超過0.08 則屬醉酒行為,駕照可被吊銷四個月,并且面臨半年的牢刑,如果有車禍事故發生而有人受傷,酒駕人士還可能面臨十八個月到三年牢刑的重罪指控。此外,如果駕車人士在被警察攔下時拒絕吹氣或驗血,汽車管理局可以自動吊銷駕車人士的駕照一年。不過,駕車人士在被逮捕時駕照被沒收,駕車人士有權利在十天內向汽車管理局提出上訴的要求,爭取保住自己的駕照。

車禍案件

向DMV 申報:如果發生車禍事故,損失在七百五十元以上,駕車人士不管是否對錯都必須十天向DMV 遞交SR-1 報告,向DMV 提供自己的保險資料,否則DMV 有權吊銷駕照一年。
車禍責任歸屬: 如果警察不在場而作出的報告對駕車人士不利,駕車人士有權返回警察局提供一份補充報告,同時,警察報告的責任歸屬并非最后裁決。加州法例要求保險公司依照責任歸屬的比例來賠償對方,如果對方被裁定有百分之四十的錯,對方或其保險公司就必須承擔該事故損失的百分之四十。
可以獲取的賠償:一旦事故責任確定後,過失方必須向對方賠償(1)財產損失,如修車費,租車費,誤工費等,(2)醫療費用,如醫生治療費用,如果你的健康保險替你支付這些費用,在車禍案件得到賠償後,他們有權要求投保的受傷者償還這些醫療費用;(3)精神痛苦賠償,對方必須彌補受傷者因車禍受傷而引致的疼痛及不便。
聘請律師: 專業的律師在處理車禍以及人身傷害案件,會替客戶辦理所有相關手續,如向DMV 申報SR-1報告,汽車的修理及醫生的治療等。律師都可以采用風險代理的方式代理這類案件,如果沒有得到賠償,則不收取任何律師費用,如果不用進行訴訟程序就與保險公司和解,律師會多賠償金中提取三分之一作為律師費用,如果需要訴訟才能獲取到賠償,律師費的比例會更高一些。聘請有執照有良好聲譽的律師,才能保證自己的權益,獲取到合理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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