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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鐳律師談 勞資糾紛與惡性倒閉

徐家鐳勞工法律師事務所

有少數不肖老闆在面臨勞資糾紛時, 不思反悔自己違法或做出對員工應有的補償, 反而想透過將公司倒閉, 或者結束營業的方式來躲避訴訟. 如果貿然破產, 資產可能面臨清算, 以及破產詐欺的刑事控罪. 在所有選項當中, 最不智的選擇就是 結束公司, 然後再重開一間公司. 員工在面對這種老闆時就要必須了解, 勞工局可能無法處理複雜的公司法. 必須尋求律師協助, 控告老闆個人掩護身分 (alter ego) 以及繼任公司連帶責任來尋求賠償. 或者也可以透過適當的聯邦法律直接控告老闆個人, 以避免其脫產. 如果老闆將資產值轉移至親朋好友, 甚至兒女, 再透過控告詐欺轉移直接對資產受益人下手. 哪怕老闆轉到稚齡幼兒名下, 都將面臨官司訴訟.

員工也許對惡性倒閉感到氣餒, 但是如果不採取法律行動. 那就連最後求償的機會也有可能失去. 員工應當理解在追討工資的訴訟中, 員工可以獲得律師費賠償, 如果因為前期律師費用而放棄打官司 實乃因小失大.

雇主也應當了接在面對勞資糾紛時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面對, 不管是上法院還是勞工局, 直接面對所面臨的官司金額其實是最少的. 如果報復員工告公司而將公司解體或是改名, 員工可以加告報復訴訟, 金額將無限累積同時還面臨懲罰性賠償. 奉勸老闆們在美國經營事業已經不容易, 不要隨便聽信錯誤謠言將公司結束再重開, 現在加州勞工局將強力執行報復訴訟. 在每一個薪資訴訟員工提告時都會提供一個訊息保障員工不受報復, 因此在對公司結束營業動歪腦筋時最好諮詢律師否則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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