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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博仁律師:跨國經理與專業內派人員簽證(L1A)詳解

鄭博仁聯合律師事務所

L1簽證介紹

L-1是簽給跨國企業的經理主管人員以及對公司運作,公司產品及其在國際市場有特殊知識的人員的非移民簽證,一般而言L-1簽證每次有效期為一年至三年,簽證期滿可申請延期,簽證時公司必須有營業額至少有可以接受之延期的理由。持L-1簽證一年後L-1持有者可以申請移民簽證。

下列人員可以申請跨國公司工作人員赴美工作簽證:

過去三年內被美國僱主的海外母公司,分支機構,附屬機構或子公司連續雇傭一年的經理,主要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可以申請L-1簽證赴美于同一僱主在美國的母公司,分支機構,附屬機構或子公司從事經理,管理或專業知識的工作。這類外國人被稱為跨國公司內派人員,其僱主則被稱為申請人,外國工作人員稱為受益人。公司內派人員指在過去三年內被美國僱主的海外母公司,分支機構,附屬機構或子公司作為經理,管理人員獲專業人員連續雇傭一年,並尋求進入美國為同一僱主的美國母公司,分支機構,附屬機構或子公司提供管理或專業技能服務的外國人。在美國以合法身份為同一僱主的母公司,分支機構,附屬機構或子公司工作的時間和由於商務和個人旅行停留于美國的時間不得視為其海外工作的中斷,但也不能用於計算以滿足一年海外連續雇傭的要求。

經理工作包括:

  1. 管理一個組織或一個組織的部門,分支,職能或組成部分。
  2. 監督和控制其他監督,專業或管理人員的工作,或管理一個組織的重要職能,分支機構或部門。
  3. 有權就其直接管理和監督的員工行使雇傭,解聘,提升或批准請假等人事能力,或建議上述人事行為。若無員工屬於直接監督和管理範圍內,則在組織內行使高級職能。
  4. 或有權決定活動職能的日常運作。一線監督人員,若被監督的人員不是專業人士,則不被視為管理人員。

管理工作包括:

  1. 指導組織或組織重要部分或職能的管理。
  2. 指定組織或組織重要部分或職能的目標和政策。
  3. 在很大程度上能自行決策。
  4.  專業知識人員:  包括在產品,服務,研究,設備,技術,管理及其在國際市場應用領域的專門知識, 或有關組織的程式和步的高級知識。 專業知識人員指擁有以上知識的人員。

申請L-1簽證條件

  1. 在美國成立分公司或總公司,到位資金要求3-10萬美元,資金來源必須是公司,不能以個人名義。
  2. 受益人(簽證申請者) 必須在海外公司擔任經理級以上或專業知識人員的職務超過一年,調派美國后須擔任高級管理人員,開展美國公司的業務。

申請L1所需要準備的文件

L-1簽証要求美國公司以及海外公司均需要提供文件。美國公司提供的文件包括:公司的營業執照,章程,海外公司匯款至美國公司作為啟動資金的匯款証明以及美國公司收到該筆款項的証明,報稅文件,公司結構圖,照片等﹔海外公司提供的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証,資產負債表,公司結構圖,照片等。除此以外,受益人還要提供文件証明個人情況,如:工作証明,職務調派証明,學歷証明,護照等等。

來美設立新公司的投資者要申請L1簽證,在申請L1簽證之前必須在美國有註冊公司,還需要向移民局證明其投資金額足夠新公司一年的運作。此外,L1簽證申請人最好能提供一份新公司的商業計劃書說明新公司未來的發展。

一份詳細的商業計劃書能客觀地介紹L1簽證申請人企業目前所處的位置、特定的發展目標和為實現目標所制定的計劃。商業計劃書對企業的各個方面以及整體情況都具有全方位和深入系統地分析,這對通過申請L1簽證來美設立新公司的投資者來說,可以更好地向移民局證明其將經營的業務是一個可行的商業機會。因此為了讓L1簽證申請能有更大機會得到批准,最好準備一份詳細的商業計劃書,並將商業計劃書在遞交L1簽證申請材料的同時,一起遞交給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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