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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荻律師:小額法庭程序指南

李荻律師事務所

最近有幾個客人向筆者諮詢如何處理小額法庭的案子,客人由於對小額法庭程序的不熟悉以及語言溝通等困難,向筆者尋求法律幫助。小額法庭是不允許律師出庭的,但若是客人需要,律師可以提供上庭前及上庭後的協助,幫助當事人為上庭做更充分的準備。有些情況下律師還可以以翻譯的身份“出庭”。小額法庭的案子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遇到,筆者在此想向廣大讀者簡單介紹小額法庭的訴訟程序及相關準備事項。

1.什麼是小額法庭?

小額法庭,英文叫Small Claims Court,顧名思義,是審判小型民事案件且訴訟金額不超過$10,000美元的法庭(原告為公司的話金額則不得超過$5,000美元)。其特點是程序簡單快捷,費用相對比普通法院低很多,並且審判效率高。常見的小額法庭案件包括輕度車禍、合同違約、債券債務等。

小額法庭的整個訴訟過程不像普通訴訟那麼正式,而且由於沒有律師出庭代理,原告和被告必須自己當庭陳述事實及論點供法官裁定,所以庭上的陳述內容以及出示的證據尤為關鍵。許多華人客戶懼怕上庭,怕輸官司,主要是因為語言不通以及對美國法律不了解的關係。為保障當事人應有的權益,讓每個人都能在法庭上清楚明白的表達自己的立場,小額法庭允許當事人自帶翻譯。請注意,不是美國公民的人也可以在小額法庭提告或是應訴。解決語言問題只是邁出了第一步,如何為庭審“hearing”做充分的準備就需要當事人對小額法庭的訴訟程序有一定對了解,同時還要對案情作出詳細的分析。如果自己對案子拿不准,不知道該如何應對,筆者建議當事人一定要向律師諮詢。

2.我是原告,我該如何提告?

作為原告,首先需要確認案子是否歸小額法庭管轄。在加州,如果原告是個人的話,案子的賠償最多不得超過$10,000美元。原告為公司的話金額則不得超過$5,000美元。同時,原告在一年之內不得提告兩起金額超過$2,500美元的案子。如果金額超過限度,原告必須到地區法院立案。

第二,原告要確認去哪個法院立案,選擇正確的法院“venue”很重要,其中牽涉到一些法律問題。如果立案的法院不對,案子會被撤掉。筆者建議當事人諮詢律師或是小額法庭詢問處,不要找錯了法院。

第三,確認了有案件管轄權的法院之後,原告需要填寫立案所需的表格然後去法院的書記員處立案。庭審一般會在立案後的20到70天之內開始。

第四,立案完畢後,原告需要向被告送達訴狀,也就是訴訟程序中至為重要的一步— “Service”。成功送達後原告要填寫送達證明“Proof of Service”並到法院File入檔。完成送達之後,庭審開始之前,原告需要好好利用這段時間為庭審做準備。

注意,原告在提告之前最好諮詢律師來確認自己的案子是否還在訴訟時效期之內(Statute of Limitation) 。以合同類案件舉例說明,有關書面的合同官司的有效期為毀約之時開始算起的4年,口頭合同則為兩年。過了訴訟時效期的案件法院將不予審理,案子會被撤掉。

3.我是被告,我該如何應訴?

作為被告,出席庭審並依賴法官判決也許不是解決爭議最有效的辦法。有些被告會選擇主動跟原告協商,爭取可以私下通過庭外和解的方式解決爭議,或是通過小額法庭的調解員來解決。

一旦訴狀送達到了被告手中,被告即刻起就需要積極的應對這個案子。如果被告對案子不予理會也不出席庭審,法官會自動判被告敗訴並要求被告作出相應賠償。不論事實如何,被告都應該出席庭審,據理力爭,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及權力。

如果被告想反告原告(Defendant's Claim),認為原告的行為對自己造成損失,並對原告提出賠償的要求,被告則需要向法院提出該申請並按時送達到原告手中。

4.庭審過程是怎樣的?

小額法庭的庭審過程相對一般地區法院的庭審來講並沒有那麼正式,但是出席庭審的人員必須服從法官以及法警的要求。出席庭審的人會很多,同一時間大概會有數十位當事人在場等候庭審。在庭審正式開始之前,法警會首先告知所有出席者庭上的紀律,並且要求當事人填寫一些表格(注意:如果原告或被告是公司,上庭的個人必須填寫一個代理上庭的表格,以此來確認自己的身份以及跟原告或被告公司的關係,否則庭審無法繼續)。之後,法官的書記員會按照當事人名單一一點名(“roll call”),確認當事人是否都到庭了。點名結束後,書記員會要求原告被告雙方當事人在庭外交換手上的證據材料。交換完畢之後回到庭內,法庭的調解員會向在場的當事人解釋調解的好處並鼓勵當事人進行調解。原告被告雙方可以通過調解解決糾紛。整個調解過程是免費的,自願的,不是必須的。同意調解的話,雙方當事人以及調解員會在庭外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話雙方再回到庭內讓法官裁決。

如果雙方都拒絕調解,法官會當庭聽取雙方的陳述,審閱雙方提交的證據,對當事人提出問題,最後根據當場獲取的信息給予判決。若是案情較複雜,法官也可能選擇延期判決,雙方需等待法院把書面判決寄給對方。

拿到判決後,若被告對判決不服,可向地區法院要求重審。重審的申請必須在小額法庭判決下達的30天內提交。重審的程序跟一般訴訟一樣,可由律師代理出庭。

如果想得到更多有關小額法庭的信息,可以去加州消費者協會Department of Consumers Affairs的網站上查詢更多詳細內容。筆者也歡迎您隨時聯絡李荻律師事務所諮詢您的案子。電話:626-636-5806,郵箱:di@dililaw.com,微信號:dili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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