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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清泉律師專欄】$100萬判決,客戶在第11章和第7章之間選擇

楊清泉律師事務所

客戶是S類公司的業主之一。業務始於15年前。進口和銷售的高價值家電和家具。有幾個零售點。上周,它輸了民事官司下被判違約為$ 1.0M的判斷。該企業有沒有錢支付賠償金。原告如何得到判決賠償?它可以通過將留置在該公司的所有資產,如應收賬款,存貨,銀行賬戶及其他資產強制執行判決。在公司名下的任何資產可以連做並出售履行判決。對於一個小企業,一個$ 1.0M的判決,正被強制執行可以造成災難,致使業務癱瘓,任何從事商業的人可以告訴你,事情就是這樣的。判決債權人可以得到所有企業的資產,並出售換取現金,直到$ 1.0M判決全額支付。而在判決全額支付之前,未付余額會有10%的年利息。所以,即使該公司在未來12個月償還了$ 100,000,明年年底,它仍欠$ 1.0M。

那麼,作為老板之一的客戶可以做什麼呢?如果客戶想繼續做生意,可以申請第11章。第11章重組將允許企業提出一個計劃,即停止執行法院判決,或阻止判決的執行。這是最好的,其實,必要在判決lien置放公司的資產之前申請第11章,。如果判斷留置權已經lien到企業的資產,該判決要求的性質由unsecured的變成secure。這種狀態的變化也許造就也許破壞進行第11章。 一個第11方案可以提出部分甚至不支付給無擔保債權人。但這一計劃必須足額支付擔保債權人。因此,對公司的成本是$ 1.0M如果判斷被secured。如果判斷為unsecured,公司可以逃脫只支付部分的$ 1.0M,例如,5%或$ 50K的,甚至咱這計劃提出零支付給unsecured的債權人。

如果客戶不想再繼續做生意,最好的選擇是第7章。第7章,對公司的所有債權,包括$ 1.0M的判決將提交給破產案。該生意所有合法資產將構成受托人管理的破產財產。受托人將出售所有可實行的資產,將它們變現。這些現金將用於支付所有債權人。在同一個類別的所有債權人將獲得平等的支付待遇。因此,如果判斷留置權secured,這$ 1.0M將優先於所有的無擔保索賠。例如,在銷售的所有庫存和收集所有應收賬款加現金存入銀行後,該破產財產擁有$ 300K現金。首先,受托人將支付自己所提供的服務和受托人將支付他的律師。比方說,受托人和他的律師費是$ 200K。在$ 100K左右將支付給該判決留置權人,因為它是secured的。既然是沒有剩余了,無擔保債權人將什麼也得不到。

客戶是業主之一,其他業主,可以拍拍手一走了之,在他們的部分不承擔任何個人責任(除非他們簽署個人擔保)。然後,可以通過建立一個新的公司隨後啟動另一個生意並重新開始一個新的業務,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這個企業是盈利的,對待$1.0M判斷的問題,客戶應選擇第11章,他應該在判決對企業資產放留置權之前這樣做。如果這個企業不賺錢,客戶應該選擇第7章這樣他就可以擺脫那個賠錢生意,並讓他可以忘掉$1.0M的判決,重新開始。
 
“耶穌基督, 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希伯來書13:8

楊清泉律師畢業於喬治城大學法學碩士,並已經開業三十多年。楊清泉律師專精破產法,商業和民事的訴訟,在加州已成功的處理了超過六千個破產案件,其中包括海外公司。楊清泉律師通英語,國語及福建話,並期待著與您討論您的個人情況。請致電安吉 Angie,芭芭拉或 Jess,預約電話(626)284-1142,地址1000 S Fremont Ave, MAILSTOP 58, Building A-1 SUITE 1125, Alhambra, CA 91803 或核桃市地址 20274 Carrey Road, Walnut, CA 9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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