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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荻律師:淺談中文商標在美國的申請與保護

李荻律師事務所

很多讀者並不知道中文商標在美國同樣可以註冊並受到法律保護,也有些讀者對美國商標法對中文商標的保護持懷疑態度。李荻律師希望通過本文為大家簡單介紹在美國保護並註冊中文商標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每一位有意申請註冊中文商標的讀者都能夠順利的通過美國商標局的審核,最終成功的將其商標註冊。

筆者接觸到的很多商標客戶都從事中美貿易或者跟華人生活密切相關的工作,在大量華人聚集的地區,尤其是對消費者主要以華人為主的服務業(如中餐廳)來說,中文的招牌可以說是這些商家最寶貴的財富。那麼在美國,我們到底能不能保護自己的中文招牌?能不能註冊中文商標?答案是Yes! 完全可以。做為世界上多民族多移民的國家之一,美國商標局早已意識到把美國商標法(Lanham Act)延伸至講外語的消費者並適用於外語商標是一種必然。因此,美國商標局在審理外語商標的註冊申請時會遵循”Doctrine of Foreign Equivalents”,即外語商標同等原則,其結果是中文商標同樣也可以在美國商標局註冊。

李荻律師需要特別提醒各位讀者,如果您打算註冊自己的中文商標,請一定注意下面幾個常見的問題:

1. 商標的選擇問題

在申請商標註冊的過程中,任何的外語商標都必須提供其英文翻譯,而且音譯和意譯都需要提供。商標局將根據Doctrine of Foreign Equivalents 來判斷該外語商標是否能夠註冊。如果外語商標翻譯成英文後是普通化的商標(generic trademark) 或者敘述性商標(descriptve trademark),根據商標法的規定,這兩類商標都不會通過註冊(筆者註:Descriptive trademark 可以通過證明其secondary meaning成功註冊,但是secondary meaning證明起來非常困難,大部分​​的商標都無法做到)。舉個例子,如果某位客戶想把自己餐廳的招牌”美味中餐館”申請註冊商標,而這個招牌翻譯成英文則是”Delicious Chinese Restaurant”,既普通又帶有敘述性,這種商標的註冊是肯定不會被商標局通過的。

出於對上述原因的考慮,李荻律師建議商家在為商標起名的過程中最好發揮想像,盡量不要選擇過於直白的商標。因為從商標法的角度來看,越是具有抽象性、暗示性以及獨特性的商標,越是容易註冊,而且越是容易在消費者心中留下深刻印象。在申請商標註冊之前,最好諮詢律師商標是否具備能夠註冊的條件,最大程度上保證商標能夠一次性註冊成功。

 2. 商標的混淆問題

李荻律師需要特別提醒各位讀者,在申請商標之前,一定要查詢商標是否能夠註冊。中文商標的查詢要復雜一些,因為不僅僅要查詢中文商標的拼音(即商標的音譯),也要查詢跟其英文翻譯相同或相近的商標是否已經被註冊(即商標的意譯)。打個比方,如果客戶想申請註冊“超級星”做為其電子產品的商標,在查詢過程中,不僅僅要查詢“超級星”的音譯,即”Chao Ji Xing”這三個字的拼音是否已被註冊,也要查詢英文的”Super Star”二字是否同樣已被註冊。如果查到已經有電子產品註冊了“超級星”這三個字或是英文的”Super Star”,客戶若是註冊自己的商標就會出現跟另外兩個商標混淆的問題,其註冊就很難被商標局批准。

3. 商標的使用問題

商標的使用證據是商標局在審批註冊申請時最為看重的部分。如果申請人申請註冊中文商標,那麼在使用此商標的過程中一定要保持商標的一致性。由於美國商標局會把中文商標當作Design Mark,即設計商標來看待,而非文字商標,所以商標在任何使用方式或呈現方式都必須保持一致,不要使用多種字體或者多種排列方式。打個比方,假設“超級星”這個商標經查詢後證實可以註冊,而且申請人提交的logo或者商標設計是左一這個圖案,那麼申請人提交的商標使用證據圖片都必須跟左一的圖案相同。如果提交的材料顯示商標在使用中用的是中間或者右一的圖案,那麼商標局很可能駁回申請,讓申請人修改商標或者提交跟左一商標一致的證據圖片。

註冊中文商標跟註冊英文商標在註冊過程、準備以及應對商標局要求時會有不同,所以需要律師對中文商標的含義、背景及特殊性進行充分並且全方位的了解。李荻律師擁有幫助多位客戶成功申請中文商標的經驗。如果您想保護您的中文商標,請立即聯絡李荻律師事務所。電話:626-636-5806,郵箱:di@dililaw.com,微信號:dili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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