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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沈黎律師事務所】親屬移民

吳沈黎律師事務所

親屬移民是美國最常見的移民方式之一。為了促進家庭和睦,移民法允許美國公民以及美國永久居民為某些符合條件的親屬申請進入美國並在美國永久居住。可是,美國親屬移​​民受到每年480,000個名額的限制。儘管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沒有名額限制,對於其他組別的親屬,根據國家的不同和優先順序的不同,每個類別每年只能分配到有限的簽證名額。

無配額限制的親屬移民

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是最受重視的,因此這個類別的親屬移民不收配額限制,可以在任何時候移民到美國。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包括:

美國公民的配偶

美國公民的21歲以下未婚子女

21歲以上美國公民的父母

配額限制的親屬移民

以下組別的親屬受到移民簽證的年度名額限制。國會將這些親屬劃分為若干個優先組別,移民簽證名額會按照這個有限順序進行分配。優先順序越靠前,申請人可以越早獲得簽證。

第一優先:美國公民的21歲以上的未婚子女

第二優先A: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21歲以下)

第二優先B: 美國永久居民的21歲以上的未婚子女

第三優先: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優先: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

一般而言,親屬移民的申請過程分為兩步。首先,美國公民親屬或者美國永久居民親屬必須填寫I-130表格並連同其它支持性材料交給移民局,請求通過外籍親屬的移民申請。一旦申請書被批准以及所屬優先種類的移民簽證有名額,外籍親屬便可以申請簽證。大部分的簽證申請都是提交到申請人所在國的美國領事館並由美國領事對申請人進行面試。但是,如果申請人已經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在美國境內,那麼申請人可以直接向國家服務中心提交調整身份申請。

在一種特殊情況下外籍親屬可以一步到位地獲得移民簽證。當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已經其他合法途徑進入美國境內,他們可以在美國親屬提交I-130表格時同時提交調整身份申請,原因是他們不受親屬移民的配額限制。

以誠懇待人為基準,以誠實信任為原則,實實在在為客戶著想的吳律師-Victor Wu,在南加州中外社區久負盛譽二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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