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邵婷聽說丈夫宏恩有意跟她離婚,到了現在她仍難以置信。她與小自己五歲的丈夫是在職場上共事時,開始熱戀、交往、最後踏入禮堂。當初丈夫的綠卡,還是邵婷為他申辦的。他們多年婚姻後,才產下一子。邵婷反省自己在婚姻關係中,也許較為強勢。但她從結婚到懷孕生子,為這個家付出許多,可說是對丈夫恩重如山。她並未辭去原先的工作,反倒是宏恩工作換了又換,大多數靠邵婷的收入養家過活。即使房子根本是用邵婷的存款買下,她卻大方地加入了丈夫的名字。
邵婷是由宏恩的摯友傑瑞那裡得到這個令人晴天霹靂的消息,身為宏恩最要好的朋友,傑瑞卻再也無法忍受為他說謊掩蓋事實真相。其實宏恩在外有了女人,對邵婷感情早已沖淡,因此想離開這個家。邵婷決定向宏恩攤牌,甚至只要他答應回頭,她能夠不計前嫌再度接納他。可恨的宏恩,態度冷漠,撂下一句話,說連兒子也不想要,只要放他自由就好。邵婷的心簡直要碎了,一旁在襁褓中的兒子哭的撕裂,宏恩卻頭也不回地打包行李離家。
在辦理離婚的過程中,邵婷支撐著失魂落魄的軀殼,同時要照顧稚嫩的孩子,還要面對離婚官司的多重壓力。宏恩在申請離婚期間,發現若將孩子的撫養權全數交給邵婷,他將必須負擔巨額的撫養費,生性斤斤計較的他,馬上改口,爭取擁有一半的撫養權。邵婷一來自己工作繁忙,二來不希望孩子與父親感情生疏,竟然同意。
由於邵婷的收入較高,她還必須負擔一大部分的孩子撫養費。為了快刀斬亂麻,她甚至傻到將自己的房子賣出,分了一半給宏恩。
七年過後,邵婷不幸發現自己得了乳癌。她想辭去工作好好在家養病,並且陪伴失去父愛的兒子。這幾年期間,宏恩根本沒有準時支付孩子的費用,而且每次輪到他接送孩子,總以大小理由推托延遲。他從未出自內心關心兒子的一切。
邵婷希望透過律師向法院申請修改撫養判決,命令宏恩給付大部分的孩子撫養費,並降低孩子與宏恩共同生活的時間比例。假設宏恩同意,他們只要準備一份雙方同意書Stipulation,交由法官簽署核準便是。但情況卻不然,宏恩不僅拒不簽字,還宣稱自己因再婚後有了新生兒,應降低自己該付的撫養費金額。但邵婷早聽說他最近被升職,收入有明顯的增加,這包括績效獎金、年終獎金等等,邵婷還聽說他私下炒股賺外快,他卻一概都不承認。
邵婷可經由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請聽審Hearing,由法官裁定是否有更改孩子撫養費、撫養權以及探視權的可能性。申請期間,父母雙方都必須重新填寫一份最新的個人財務狀況表Income and Expense Declaration。若宏恩妄想隱瞞實際狀況,邵婷的律師可申請傳票搜證,調查宏恩的雇主薪水記錄、銀行帳戶等等。
邵婷有病在身,她在沒有收入,且孩子教育支出日漸增加的情況下,極有可能成功獲得她所希望的判決。她的一生總是為別人而活,雖不得丈夫的寵愛,在最艱困的時期,她應爭取自己以及孩子最大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