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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迪凱律師:即時回應NOID, 小公司成功取得L-1延期

12/29/2016     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Tsang&Associates 臧迪凱聯合律所經常會承接一些“半路”案件,即已在辦理但由於各種原因需要中途換律師。下面即是臧迪凱聯合律所接手的一起L-1延期NOID(拒絕意向通知)案例。

申請人(美國公司):
成立年份:2013年
所屬產業:機械製造與銷售
公司銷售額:$ 400萬
員工人數:4名

受益人(調派人員):
申請人:王先生
申請類別:L-1A (跨國公司高級經理/行政主管) 延期申請
L-1A始於:2014年6月
工作職位:總經理
海外公司:成立將近40年,在亞洲、歐洲、非洲都設立了分支機搆。

本案難點:

• 之前曾有過兩次被拒經歷,但原律師已失去聯繫,無法獲知以前的申請材料,導致申請準備過程存在一定的盲點;
• 申請遞件後不是收到補件通知(RFE),而是直接收到NOID(拒絕意向通知),形勢嚴峻;
• 移民局質疑王先生的工作職務不具備“高級管理或行政主管”職位屬性,具有一定的主觀性。

在王先生委託Tsang&Associates 臧迪凱聯合律所辦理其L-1A(跨國公司高級經理/行政主管)延期前,該案件已兩次被拒且我們無從得知以前的申請情況。而在本事務所正式申請後,我們收到美國移民局NOID(拒絕意向通知)指出王先生必須提供更具說服力的證據證明王先生符合延期條件。我們於30天內回復申請並在2星期內收到美國移民局L-1A延期批准。

成功關鍵:

如何證明和說服移民局,受益人擔任的職位符合“高級管理或行政主管能力”職位的性質。

這一條也是L-1A申請中最常遇到的補件(RFE)理由。臧律師在此為讀者解讀:

管理能力(Managerial Capacity)通常是指:“管理其組織、部門或下屬機構的部門;主要監督或管理其它具有監督、管理或專業性質的雇員;對下屬管理的雇員或其它人員有人事任免權。”

行政主管能力(Executive Capacity)通常是指:“對組織機構或主要職能部門的直接指導;在部門內建立目標和制度;行使廣泛自由的決策能力;接受高層、董事會和股東的監督管理。”

該職位不能是一線主管(first-line supervisor)。如果受益人屬於一線主管,必須證明他/她的下屬員工必須是專業人員。專業人員指隸屬於專業協會的成員,例如工程師、建築師、律師、會計師、醫生、教師等。

移民局通常會通過對該職位的描述、公司組織結構圖、雇員人數和職責等方面來考察判斷職位的合規性,但往往因自由心證而具有較高的難度係數。

本案中,美國公司包括受益人僅有4名雇員,其中2名還屬於兼職,較難界定每位員工的職務歸屬,是最大的不利點。最後通過臧律師強而有力的說明、展示公司發展計畫與前景、海外公司的歷史及規模、下屬雇員的資歷、並且還引證了美國上訴委員會(AAO)的兩個相似判例,讓移民局真正瞭解到王先生所擔任職位的性質和重要性,而不是將公司雇員人數來作為一個重要的判斷依據。

此外,臧律師亦強調美國公司對王先生人才方面的迫切需要。在王先生實際進入美國公司的7個月時間,為公司帶來將近四百萬美元的銷售收入。美國公司及王先生本人皆迫切需要此次L-1A(跨國公司高級經理和行政主管工作簽證)延期申請通過以繼續拓展公司版圖及磨練個人專業管理能力。

案件結果:

該案於15日內通過L-1A延期申請。

臧律師點評:

本案我們中途接手,並且已有首次L-1A申請記錄,在工作職位、工作內容、職位描述等方面受到了一定的局限,另外由於以前的申請材料無法核實,給申請帶來了不確定性。因此我們做好了要力爭到底的準備。在收到NOID後成功答覆移民局,客戶收到延期批准難掩激動,也是對於我們工作很大一個激勵。

近期美國移民局對於L-1和EB-1C類申請審核趨嚴,除了實地走訪:

《L-1/EB-1C移民局實地反欺詐調查升級》

美國移民局也會通過VIBE系統查核L-1公司。什麼是VIBE系統?詳見介紹文章:

《美國移民局使用VIBE審查公司資訊》

L-1申請、延期、以及將來的EB-1C綠卡辦理,對公司和個人來講都事關重大,一次失誤可能導致整個公司的發展計畫、人生規劃發生重大偏差。律師的經驗和專業對申請成功與否至關重要。如果您有這方面的問題,歡迎和臧迪凱聯合律所聯繫。

律師介紹: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法學博士,Tsang & Associates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專注于移民、商業、家庭案件,為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美國律師協會成員,曾獲得調解與仲裁研究生證書,可用流利的中英文交流。T&A律師事務所為專業的法律服務機構,成立至今超過30年(前身為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幫助世界各地無數企業家、投資人、公司成就美國夢,在美國和亞洲建立了良好的聲譽。

英文網站:http://www.tsangslaw.com/
中文網站:http://www.tsangslaw.cn/

陳婕律師,上海交大法律碩士,上海律師協會成員,自2005年開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國投資與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等領域有長期研究及豐富的實務經驗,10年實務,跨越語言文化差異,更懂中國客戶。現加盟美國Tsang & Associates律師事務所,中美律師團隊為您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法律服務。微信: cj08277, Email:cj082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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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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