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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洪説法:美國盜版侵權罪

06/14/2017     鄧洪律師事務所

為了取締盜版仿冒廠商,美國的執法部門近年精心策劃,在美國抓到了盜版商品進口商後,將他們變為污點證人,以這些“小魚”,來吸引中國制造商這些“大魚”上門。聯邦調查局近年不斷利用這種引君入甕的方法把中國大陸的廠商引誘來美。當他們進入美國時,由於他們製作的盜版產品已經在美國流通,而且他們本人也已經在美國,所以法院對案子和個人都有司法管核權,執法部門就可以將他們逮捕,并以盜版仿冒罪來進行刑事起訴。在這些引君入甕的案件中,很多國內的企業家不懂英文而隨身帶上懂英文的翻譯或職員,不幸的是,這些職員因為參與盜版行動也會與老闆一起被起訴。

鄧洪 律師/法學博士 Daniel Deng Esq. 從社工、記者到律師,精通國、粵、英語,是專精刑案的三語刑事律師。現為聯邦法院、加州最高法院、上訴法院及高等法院出庭律師,洛杉磯警察局華人顧問委員會創會理事、曾受訓於康州警政署李昌鈺刑事偵查高級培訓班、新奧爾蘭警局刑事培訓班、著有《神探 李昌鈺破案實錄》、《美國生活實用法律手冊》、《美國小額法庭 DIY》、《美國交通法律手冊》、《美國青少年教育法律手冊》、《新移民生活法律手冊》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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