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律界有句話說,對法律的無知,不是辯護的理由。我們新移民必須遵守美國的法規,但是,我們新移民大都是在美國以外的地方所成長,來到美國後,未必都馬上了解到美國的生活,往往從身邊的朋友或同事身上發生的一些不幸事件,來吸取一些經驗教訓。但是,這種學習法律知識的方法所付出的代價太大了。在《前車之鑑》這一單元中,處理過幾千宗刑案的鄧洪律師,引用媒體已公開的一些案例,綜合他十多年刑案處理的經驗,來向大家分享經驗之談,讓大家能“知法守法,據理力爭。”
防範青少年自殺 加州令學校定策略
報告顯示,自殺是15歲至19歲青少年第二大死亡原因,加州教育廳上月發布新的防範青少年自殺預防政策AB2246法案,要求學校制定策略,鼓勵學生表達憂鬱與壓力,建議家長接受精神衛生教育,培訓教師能及時發現問題,轉介學生接受精神健康諮詢。
此外,預防自殺做法,還包括避免「自豪」自殺死亡,淡化自殺方式,學校工作人員應制定一個干預學生的協議等。
佛瑞斯諾(Fresno)Clovis高中一名男生3月初自殺,自殺前24小時手機出現已故男孩和三名女孩間談話內容,一名來自中央谷的女孩,也表達想自殺。今年該學區已有四名高中男生自殺,而新的加州法律要求學校在2017-18年開始前,將七至12年級自殺預防納入課程。
知名的北加矽谷地區巴洛阿圖(Palo Alto)學區,2009年至2010年間五名學生死於自殺,2014年至2015年度,該學區另外四名學生或校友自殺,自殺原因指向富裕的矽谷家庭與學校是否給學生施加太多壓力等。
事實上,2013年15歲至19歲,在加州自殺人數很少,但有此想法者卻不少。根據WestEd研究,加州15歲至19歲青少年,在2011年至2013年接受調查中,五名女孩中便有一人,六名男孩中便有一人曾認真考慮自殺。
根據加州數據商KidsData最新數據顯示,加州三分之二的縣,58縣中的36個,2013年至少有一名五歲至19歲死者死於自殺。2015年加州有近3萬9000名五歲至19歲者,因心理健康問題到醫院求診,最常見的是憂鬱症,史丹福大學自殺預防專家Shashank Joshi說,自殺者90%有精神狀況。
Joshi說,從精神病醫院出院後的學生自殺風險最高,學生與他的家庭最好能與學校人員與教師制定「重返校園計畫」(re-entry plan),他們不用談論醫院治療細節,可僅簡單的談論缺課期間的補救計畫,讓學生知道學校歡迎他們。
鄧洪 律師/法學博士 Daniel Deng Esq. 從社工、記者到律師,精通國、粵、英語,是專精刑案的三語刑事律師。現為聯邦法院、加州最高法院、上訴法院及高等法院出庭律師,洛杉磯警察局華人顧問委員會創會理事、曾受訓於康州警政署李昌鈺刑事偵查高級培訓班、新奧爾蘭警局刑事培訓班、著有《神探 李昌鈺破案實錄》、《美國生活實用法律手冊》、《美國小額法庭 DIY》、《美國交通法律手冊》、《美國青少年教育法律手冊》、《新移民生活法律手冊》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