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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洪説法:如何與執法人員據理力爭

07/12/2017     鄧洪律師事務所


由于美國憲法賦予民衆持槍的權利,執勤的警察在訓練時就學到,要保護自己的安全,警察必須假定他所遇到的每一位民衆都可能是持槍的危險人物。在現場上,如果不服從警察的指揮,你可能會被誤以爲是危險人物,一旦舉動可疑,警察很可能會搶先行動以先發制于人。一旦警察搶先行動﹐很可能會爲自己的安全而射擊你的要害,警察爲了避免將來的民事索賠﹐他們可能先給你定上某種罪名﹐防止你狀告他。因此當警察截止你詢問時﹐要冷靜﹐沉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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