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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洪説法:美國加州禁止買槍持槍的有關規定

08/04/2017     鄧洪律師事務所

加州刑法第12021節:非法持械許多州在出售武器時都會做背景調查,例如,在加州,民眾在購買手槍時必須提供身份證明,在等候十天,經過背景調查才能獲準購買武器。有精神病者不具備購槍資格,同時,有四類人也不允許持有武器:1. 有任何與毒品相關的犯罪前科,如吸毒,販毒等;2. 有任何重罪記錄(即刑罰超過一年以上,即使沒有真正坐足一年)的人士;3. 有一些嚴重性輕罪記錄的人士,這些輕罪記錄包括家庭暴力,毆打罪,非法展示武器罪等,雖然沒有被判罰牢刑,但是因為這些罪名與他人的安全相關而禁止持有槍械;4. 十八歲以下未成年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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