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寧見兒子小達一天天長大,如今已七歲了,在學校各項成績優異,令她十分欣慰。小達每增長一歲,輪廓就越發像他父親,可悲的是丁寧的前夫並不重視孩子,甚至放棄了撫養權,即使擁有探視權,一年卻不見孩子幾次。小達愛他父親,每次追著媽媽問,父親何時來看他。丁寧心想,前夫連撫養費都一搭沒一搭,又怎麼會在乎小達怎麼想。
這天,丁寧接到消息,前夫即將搬到外州做生意,這還是多年不見的舊識向她通風報信才得知。前夫根本從未提及自己的計劃,想必打算人間蒸發。打從小達入小學就讀,每天費用日漸增加,丁寧白天辛勤工作,不能去接孩子放學,因此得支付龐大的課後學習費用。她本想靠自己一個人將孩子拉拔大,但想到房貸、生活開銷、學雜費等經濟包袱將她壓得喘不過氣,她不能讓前夫如此逍遙過日。
剛好前夫探望孩子的日子即將來臨,丁寧想前夫不至於未見孩子一面就連夜搬走,她想趁此機會向前夫攤牌,並囑咐他即使到了外州也必須準時支付孩子撫養費。沒想到一等再等,前夫居然不見人影。丁寧簡直氣炸了,他怎能完全忽視小達的存在?丁寧決定登門向前夫理論,沒想到前夫竟人去樓空,連房東都不知他的去向。想到前夫如此無情無義,竟然一走了之,不顧念稚嫩的孩子,難道丁寧只能束手無策?
首先丁寧必須做的,是找尋前夫的所在地。 雖然前夫已搬到外州,目前下落不明,丁寧可以透過正式管道向政府相關單位請求協尋。假若她能夠提供多種訊息,諸如前夫的社福碼、他的親戚朋友聯絡方式、孩子出生證、舊住家或工作地址,將有效幫助政府人員幫忙進行搜尋。使用聯邦父母搜尋服務系統 Federal Parent Locator Service (FPLS) 也能幫助她取得更多前夫的相關訊息。只要前夫有任何報稅或使用社會福利金記錄,將有利協尋。假設前夫為了徹底逃避責任,以現金為收入來源且並未如實報稅,丁寧可以仰賴各州的執法單位協助,例如前夫倘若違反交通規則被警察攔下盤查,將可能因為拖欠孩子撫養費被逮捕。
此外,丁寧若急著想更迅速找到前夫,她亦可委托專業的私家偵探代為協尋。當找到前夫時,丁寧可向法院要求判決前夫自行支付這些衍生的搜尋費用。
一旦找到前夫的下落,根據The Uniform Interstate Family Support Act (UIFSA)州際法令,丁寧可委任律師向加州法院提出申請,將加州法院裁決的孩子撫養費命令移轉至前夫所居住州之法院強力執行。
前夫堅決不付,有種種方式可以逼他就範。例如,從他的退稅中,直接扣去孩子撫養費金額。扣取薪資或其它收入來源。吊銷他的行車駕駛執照, 或醫師、教師專業執照。積欠超過二千五百美元撫養費,將可能無法向政府申請新護照。最嚴重的情況,可能被判入監服刑。美國雖疆域遼闊,聯邦法規卻不可侵犯,因此前夫遷徙到任何一州仍須盡上對孩子的一份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