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亞洲專門製造腳踏車零件的J公司,委托一家位於加州的L公司將其產品推廣至全美,起初兩家公司合作甚歡,L公司身為大盤商,幾年下來確實成功幫助J公司鋪貨給全美零售商,為彼此賺進大筆鈔票。可惜的是,好景不常在,由於後來景氣低迷,再加上競爭者猶如雨後春筍般氾濫,L公司即使向J公司進口了大批產品,卻每次推諉,說產品因高度競爭以及部份具有瑕疵所以滯銷中。J公司每次向L公司催款不果,甚至對方始終提不出任何有瑕疵之證據,還拒絕將貨品歸還,便將對方一狀告上法院。不幸中的大幸,法官最後判決J公司勝訴,經過漫長的訴訟程序,最後總算判決定讞。J公司該如何執行判決,確保L公司支付貨款以及賠償金?
身為判決債權人(以下簡稱債權人),J公司可以要求判決債務人(以下簡稱債務人)提供一份資產列表,由債務人主動披露本身具有多少銀行存款、現金、股票基金、房產、車輛、以及其它有價值資產。當然債務人有可能故意隱瞞,此時債權人可請求法院下令要求債務人出庭偵詢實際財務狀況,英文稱為Judgment Debtor's Examination。假設債務人拒絕出庭,法院可能下令拘捕。同時,為了收集足夠的物證,債權人可發出傳票,調查債務人的銀行帳戶、房產訊息、薪資收入明細等等。
債權人可要求對方提供應收帳款明細。如果債務人有任何租金收入,債權人可透過法警單位協助,直接將租金扣押。債權人亦有權凍結或提領對方的銀行戶頭,或查看對方的保險箱。債務人若只有現金收入,債權人可申請由法警出面到債務人開設的商家中,直接將收銀機裡的現金取走,或在店裡長時間站崗,將顧客所付的現金直接取走。
針對擁有房產的債務人,債權人可向縣政府申請放置lien在房產之上,導至對方無法隨意變賣房產,有時還能拍賣對方的房產。在某些情況下,可向DMV申請吊銷債務人的行車駕照。也可扣押其座車,迫使對方因交通不便,只得據實歸還欠款。至於直接拍賣對方的座車,最好三思而後行,因為過程較為繁瑣,且費用高昂,除非十分確定其為高級名車,價值不斐,否則無論是向法警申請拖車,或存放車輛等各種費用,相對來說較不划算。
債務人就算真的身無分文,但相信不可能一輩子沒有收入。一般判決書為十年有效,快到期時可再延期。切記千萬不可以非法方式向對方要債,以任何方式騷擾對方,例如在上午八點之前或晚上九點以後,或在不當地點或人群面前向對方討債,甚至人身威脅對方家庭,企圖破壞對方名聲等等。欠債還債雖為天經地義,還是必須遵守正當司法程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