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洪說法:美國刑事案件的懲罰方式
09/29/2017
鄧洪律師事務所
第一類是牢刑。有諸多案件一旦陪審員裁定為有罪,法官就必須按照法定的標準來判罰。因而,如果被告不是美國公民的話,刑事辯護律師都會盡量將牢刑的天數保持在三百六十五天一下,以避免被告在服刑後遭驅逐出境。第二類懲罰是社區服務。社區服務主要是讓發錯的人有機會去補償社會。使用與屬觸犯者或犯罪行為不嚴重者。第三類刑法是緩刑假釋期(Probation)。Probation 應翻譯為行為觀察期,只要在觀察其期間不再做其他任何錯事,在期滿後就可以申請撤銷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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