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間之悲苦,莫過於父母早逝,所遺留下的孩子孤苦無依,還可能捲入大人的金錢鬥爭。宋氏姊弟這對相依為命的孤兒,在未成年時就失去了父母。首先母親因車禍喪生,一句遺言都未能交代就撒手人寰。父親為了養家長時間出差,為了讓孩子得到更好的照料,他相親認識了郭女。溫柔體貼的她發誓會好好對待孩子,宋父就在短暫幾個月交往後將郭女娶進家門。
誰知後母竟是雙面人,每當宋父出遠門,就把小姊弟當傭人使喚,動不動厲聲斥喝。他們不敢向父親報怨,因為後母威脅隨時將他們送到外州的寄宿學校。爾後更悲慘的是,宋父突然因為工作過勞猝死。後母無任何悲傷之情,反而變本加厲,有時連零用金都不給,讓孩子有一餐沒一餐。由於宋家獨自移民來到加州,沒有任何親友來關注這一對可憐的姊弟。
所幸過了幾年苦日子,姊姊總算長大成人,靠著助學貸款半工半讀進了大學。她透過網路查到外婆住在海外。原來宋母當年貴為富家千金,為了嫁給窮留學生,不顧父母反對移民美國,宋還不敢將妻子車禍身亡的消息通知岳家。外婆一接到消息即火速趕到美國,得知女兒女婿已不在人間,不禁悲從中來。見到姊弟瘦弱的身軀,後母囂張跋扈的模樣,外婆已猜到一二。她不動聲色,請律師查詢當初後母是否以合法管道繼承全數遺產,若非也,她好幫助姊弟控告後母一切惡行。宋父在生前並未立下遺囑或信託。郭女便向法院申請Spousal Property Petition,在申請文件上,要求法院認定房子為夫妻共同財產。而配偶在未設立遺囑或信託的情況下過世,根據法律規定,未亡人將有權繼承配偶所擁有的共同財產。郭女並提出種種証明文件,終於取得法院的批准,將房子判決給郭女。其實這棟房子原在宋母名下,但她過世後,宋父申請其為夫妻共同財產而轉到自己名下。殊不知,其實最初房子是由外婆用私房錢買給女兒,有匯款證明及借據,所以其實是屬於已故宋母的個別財產,丈夫無權轉入自己名下。假如外婆當年即時提供充份證據,可以爭取將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扶正,並請求法官將房子三分之二的產權判給姊弟倆人。
這一切的錯綜複雜,都歸咎於父母親生前並未設下遺囑及信託,才會造成事後遺產認證的繁瑣手續以及孩子們的孤立無援。故事中的後母最終取得原本不屬於她的財產,但追究其眾多原因,不得不令人深覺提早進行財產規劃、未雨綢繆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