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荻律師事務所 Di Li Law, P.C-淺析L-1簽證~外國人來美工作簽證須知!
05/22/2018
李荻律師事務所
近日越來越多的客戶想要諮詢有關L-1簽證的問題,那麼我們今天就來簡單介紹一下L-1簽證,並就其申請的條件進行簡單的分析。
1. 什麼是L-1簽證?
L-1簽證是為跨國企業調派他們的外國僱員到美國公司工作而設計的簽證。 L-1簽證作為非移民類工作簽證,主要為鼓勵外國企業在美國做生意和投資。此簽證對申請企業無規格要求,不僅適用於大型跨國公司,也同樣適用於符合移民局要求的中小型企業 。跟EB-5投資移民相比,L-1簽證的申請耗時要短的多。而且如果申請人選擇加急辦理,只需要向移民局多交1225美元的加急費,便可以在15天左右獲得結果。 L-1簽證最長有效期可延至七年,當條件成熟後(最短一年之後),L-1簽證持有者可向美國移民局提出轉綠卡的申請。
2. L-1A與L-1B的區別是什麼?
L-1簽證分為兩種:L-1A與L-1B。 L-1A簽證的受益人主要是跨國公司的高級經理和行政主管,該類簽證要求申請者必須在公司為其提交申請的前3年內,最少連續為該跨國公司在美國境外的公司(即中國母公司)工作一年。需要提到的是,L-1簽證對僱員的國籍沒有設限,對於薪水,學位要求和語言水平也沒有限制。若美國的子公司有一年以上的經營歷史,首次批准申請者可獲最多3年簽證,之後可以申請最多兩次延期,每次兩年。若需要去美國建立新公司的申請者,首次簽證只會被批准一年,到期後最多可以提出三次延期申請, 每次有效期兩年。即L-1A類簽證的最長有效期為7年。
L-1B簽證簽證是為跨國公司將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員派遣到美國工作而設計的。簽證允許尚未建立美國辦公室的跨國公司將專業技術人才送至美國,幫助美國公司辦公室的籌建。通常L-1B類簽證的首次有效期為3年,到期後可申請延期一次,延期的時間不超過兩年。所以L-1B簽證的最長效期限是5年。
3. 移民局對申請L-1簽證有什麼硬性規定?
對於幫受益人(beneficiary)申請L-1簽證的企業,在申請時必須存在兩個公司:一個是美國境內的下屬公司,一個是美國境外的母公司,這兩個公司必須滿足法律規定的合格的公司關係(Qualifying Relationship),即母公司和子公司(或分公司、附屬公司)之間的關係。同時,雙邊公司要保證均正常運營(Doing Business),即需證明境內外公司都在展開或將要展開業務,為市場提供商品,服務及就業機會。此為L-1申請過程中最必要的條件之一。
4. 申請公司需要提交什麼文件?
申請L-1簽證需要向移民局提交大量的支持文件,需要律師非常有條理和嚴謹的去準備所有材料。材料準備可以分為三個部分:1. 中國母公司材料;2. 美國子公司材料;3. 受益人個人材料。其中母公司的材料佔的比重最大,需提交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審計報告、財務報表、員工人員名單、工資單、組織結構圖等一些列證明其資質與實力的文件。除了上述三方面的材料,另外一個至關重要的文件是商業計劃書(Business Plan)。這個文件需要有經濟學或市場學的專業人員來撰寫,裡面要運用大量的數據來分析與展望子公司未來三年的銷售、市場、員工聘用等多個方面的情況。
5. L-1簽證是否可以轉綠卡?
美國移民法允許L-1簽證的持有人可以轉綠卡當L-1簽證快要到期時,申請受益人可以選擇延期或者申請轉綠卡。不管是做何種選擇,美國的子公司都必須拿得出過硬的營業證據來支持延期或者綠卡的申請。如果受益人需要離開美國並在美國境外居住至少一年,在此期間其須為美國公司的境外關聯公司工作,之後方可重新申請L-1簽證。
6. L-1簽證對子公司的盈利或員工人數是否有要求?
這個問題是很多想要申請L-1簽證的人非常關心的。雖然移民法並沒有對子公司的收入、盈利、以及員工人數有硬性指標,但是如果子公司一年後經營情況不理想,無論是申請延期或是轉綠卡都會變的有些困難。換句話說,L-1簽證並不是單純投資一個美國公司那麼簡單,需要真正的在美國把公司經營、運作起來,並能夠拿出過硬的證據向移民局證明公司的表現與潛力。同時,子公司在人員的聘用上必須呈現出層次,如果一年之後公司只有3個員工,想要延期或轉綠卡的成功率會非常渺茫。就筆者的經驗來看,最好不要少於6個員工。
L-1簽證的申請工作相對比較繁瑣和復雜,找一位經驗豐富的律師處理尤為重要。李荻律師擁有豐富的移民法經驗,成功辦理多種簽證及綠卡,包括L-1簽證、工作簽證、結婚綠卡、親屬移民等等。若您需要移民法律師的幫助,歡迎聯絡李荻律師事務所。電話:626-723-4849,郵箱:di@dililaw.com,微信號:dili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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