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洪説法:「越洋生子」小心惹上「官司」
10/22/2018
鄧洪律師事務所
來自湖南長沙的吳姓孕婦,不久前花了五萬美金來美國生孩子。在仲介的安排下,她入住洛杉磯一家「月子中心」待產。生下兒子後,她帶兒子回長沙小住半年多,憑她一年多次往返的簽證,又帶孩子回洛杉磯。萬萬沒想了到的是,當吳姓女子再次入境美國時,突然被移民局逮捕,聲稱加州執法機構發出通緝令,指控她欺詐美國的福利。
原來,吳姓女子懷孕後找到「月子中心」仲介,當場繳納五萬美金,這費用包括吃、住和上醫院的開銷。然而,「月子中心」卻背著孕婦,把孕婦作「人頭」,在看婦產科醫生及住院生子時申請加州醫療補助和食物援助。雖然這些政府福利只給提供給加州居民而不向持觀光簽證的外國人士開放,但是,月子中心卻叫吳女士在申請表格上簽字,不懂英語的吳女士認為這是必要的入院收續, 殊不知這些表格上聲稱自己是加州居民。 「月子中心」的業者鑽了美國法律的漏洞,因為在美國申請醫療補助時並不要求申請者提供移民身分的,另外私呑了孕婦家屬所交付的醫療費用。經過律師五個多月的力爭,法官審閱了吳姓女子與仲介公司所簽署的合約以及付費證據,以及吳女士的英文程度,裁定吳女士的確實上當受騙而撤銷了對她的刑事起訴。
不過, 同一家「月子中心」用同樣手段替無數來美生子的中國孕婦申請政府的醫療保險,政府調查部門發現同一個地址竟有三十多個人士申請政府的福利。東窗事發後,「月子中心」老闆人去樓空,而孕婦則成了參與福利欺詐的「替罪羊」,不幸的是,許多孕婦在子女出生後都帶子女返回中國居住,而下一次再返美時,可能會和吳女士一樣有美國的通緝令在移民局等候著。
孕婦做「月子」 「灰色地帶」
「越洋生子」並非最近才在南加州出現的熱潮。依據美國第14憲法修正案:不論父母是否非法移民,任何一個在美國出生的人都是美國公民。在這大氣候下,再加之台灣的簽證比較容易,在洛杉磯的台灣移民在八十年代興起了「越洋生子」熱潮,隨之而起的是洛杉磯「越洋生子」生意興旺發達,後來在接近一九九七年香港回歸中國前幾年,許多香港民眾也來美生子。許多有意到美生子的中國大陸民眾卻因為美國簽證難辦,簽證期限只有三個月而不得不將海外生子的目的地選擇到香港。
過去十年,中國大陸觀光客去香港生子可以拿「香港居留證」。大陸孕婦充當「觀光客」,讓香港社會增加了負擔,大陸去香港生子人滿為患。今年八月,大陸去香港生子已經「收緊」,香港入境事務處對大陸孕婦入境可加以勸阻,在入境時發現女性遊客有懷孕的嫌疑就直接拒絕她們的入境。
相對來說,原來中國大陸觀光客來美生子難如登天,一是中國公民赴美簽證比較困難,美國駐中國使領館門前等候簽證的人常排成「長龍」,出現「僧多粥少」的普遍現象。二是中國公民赴美簽證期一般最多也只有3個月至半年,孕婦即便來美也只能「英雄無用武之地」,在美國生不了孩子。現在,隨著中美旅遊市場的進一步開放,中國大陸觀光客來美簽證率大大提高,並放寬了大陸觀光客簽證的期限,由3個月變成一年,也為「月子中心」開了方便之「門」。
在美國的「月子中心」既沒有政府登記,也沒有營業執照。美國法律禁止在家做生意,經營「月子中心」就成了「灰色地帶」。洛杉磯「月子中心」的存在,對住宅區帶來不少問題。聖蓋博市有個「月子中心」,原來住宅垃圾桶一周倒一次;現在,兩天至三天垃圾桶就滿了,因為15個大陸孕婦同住在一個屋簷下,影響周圍環境,被人投訴。再說,大陸孕婦持觀光簽證來美,人生地不熟,極易發生法律糾紛。
孕婦不懂法 糾紛四起
過去五年間,我們處理過無數與“越洋生子”相關的「官司」:有「月子中心」老闆因為客人的舉報,而被移民局調查走私人口及躲藏非法移民;曾有「月子中心」因為競爭對手的舉報,而被國稅局查稅;也有案件是因為鄰居報案,而老闆被指控在家無照非法經營生意,被起訴;也有老闆因為與孕婦不願付錢而扣留小孩子,而被控綁架勒索罪;也曾有多家業者因為替客人申請政府福利,如:醫療卡、各類社會福利而被控福利欺詐。
更嚴重者是「月子中心」大都是家庭式的經營,能省則省,照顧人員未必都有醫護照顧方面的常識。經常會傳出一些月子中心工作人員在照顧嬰兒時失手,將嬰兒摔落地上的事件。今年年初,洛杉磯一家「月子中心」一個嬰兒因為患病未及時送院治療而不幸去世,月子中心的業者及孕婦都被警方調查,雙方都被指控“疏忽照顧兒童罪”的罪名而面臨三年的牢刑。目前,美國聯邦政府正嚴密關切「月子中心」的動態,一些協助來美「越洋生子」的人小心觸犯共謀走私人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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