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過一段時間,會有一位潛在的客戶來找我,與我爭論並反對他自己。 我說客戶反對他自己,因為他決定不面對債務問題的現實。
首先,客戶已經有有對他的兩個判決。 一個判斷是33,000美元,另一個是8K美元。 我問他是否對自己的房子有judgment liens。 他說,8,000美元對他的房子有留置權,但據他所知,33,000美元對他的房子沒有留置權,因為債權人律師在本月底向他發出了判決債權人審查通知書。 判決債權人審查是指客戶必須到法院進行的聽證會,債權人律師會就其資產的下落對其進行交叉審查,以便債權人可以對這些資產執行判決,以取得這些資產以滿足判決。
其次,客戶激動地向我解釋說,33,000美元的判決是商業租賃,而他幾年前在他做生意時沒有支付。然而,他說他只欠了13,000美元的未付租金,所以他不同意他欠33,000美元。我說有什麼區別? 33,000美元的判決已經對你不利了。如果你認為你只欠13000美元,你為什麼不提出一個答案,說你只欠13K美元?
好吧,他說當他被傳喚或被投訴時,他正好出國。我問他為什麼這樣?他說他出國家一個星期,他指給我看在傳票上的日期。我說那不是你的“service date”日期;這是投訴的提交日期。所以他說他們也聲稱他們將傳票和投訴發送給了P.O.Box郵箱地址。所以,你可以看到他正在向我辯論他的情況,盡管他有個針對他的33000美元判決。他認為他只欠13000美元。
無論如何,我告訴他,如果他從未被送傳喚過,他可以將判決擱置一旁,然後他可以提出一個答案,說他只欠13,000美元。 但是,我告訴他參加債務人審查,因為如果他不出席,他這是藐視法庭的命令,並可能因藐視法庭而被送進監獄。
另一種方法就是申請破產,在他的案例中是第13章,因為他擁有的房子的淨值比他的宅基地豁免多出大約10萬美元。 如果第13章案件是在債務人審查日期之前提出的,那麼他就不必再出庭了,因為破產申請會因為破產法院的自動停止令而停止債權人的審查,停止 債權人的討債努力。
接下來他又爭論。他擔心破產會影響他的信用評分。我對他說,已經向你提出了兩項判決,你現在的信用評分可能是400或以下。但是隨著第13章的破產,您的信用評分將在第7年再次完美。客戶仍然年輕,只有四十多歲。他認為他已經老了。我說,不,你只是個孩子。當你成為55歲時,經歷過第13章,你可能會再次得到完美的信用。
他說,他希望與債權人談判以減少33,000美元,因為他認為他只欠他們13,000美元。我說,即使你欠他們13,000美元,加上未付的利息10%。再加上律師費和罰金,你真的會看到了33,000美元,33,000美元的價格正在上漲10%。合法利息。如果你不支付,債權人最終可以法拍你的房子。而你本可以通過第13章處理這個問題的時侯,為什麼要承擔失去你的房子這種風險?第13章處理這個問題可以保護你的房子不被這個債權人法拍。再說了,那個已經擁有你房子留置權的8,000美元債權人也可以扣押你的房子。你真的希望這發生嗎?
真有這樣的客戶,以錯誤的方式任性,堅持自己的“正義”,不面對現實。 他們生活在一個幻想世界裡。
破產法的存在是為了保護您和您的資產免受債務和債權人強制執行以收取您所欠的債務。 對你的債權人使用破產法,或者是第7章開始沒有債務,或者使用第13章債務重組和保護你的房子。不要把頭藏在沙子裡,假裝一切都好; 當現實是你的財務狀況真的是一團糟。
如果您需要減免債務,請預約見我。 我會親自分析你的案子。
“他們彼此高呼著說:“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他的榮光充滿全地。”以賽亞書6:3
(所有翻譯以英文為準)
楊清泉律師畢業於喬治城大學法學碩士,並已經開業三十多年。楊清泉律師專精破產法,商業和民事的訴訟,在加州已成功的處理了超過數千個案件,其中包括海外公司。楊清泉律師通英語,國語及福建話,並期待著與您討論您的個人情況。請致電安吉 Angie,芭芭拉或 Jess,預約電話(626)284-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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