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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抽籤H1B可加急:境內轉身份者優先 | 宋和孟律師事務所

03/27/2019     孟小潔律師事務所

2019年3月19日,美國國土安全部終於在今年4月1日開放H1B收件前,公佈了今年抽籤的H1B加急政策:讓一部分人先加急起來。這一部分可以先加急的申請人,是那些僱員在美國申請身份轉換的(改變狀態)的申請人

不少申請人看到這個消息後,仍然疑惑重重,包括:到底如何確定自己是否可以加急,如果能加急何時能夠知道結果,不能加急何時可以知道結果等宋和孟律師事務所的孟小潔律師,在這裡就今年加急的常見問題和特殊情況,跟大家做一個說明。



選擇性開放加急:身份轉換者(狀態改變)優先

2018年抽籤的H1B申請,從2018年3月份移民局宣布加急被暫停後,一直暫停到2019年1月28日方才恢復。這意味什麼?這意味著時隔將近一年後,還有一些2018抽籤的H1B正在等待最後結果。

2017年開始的H1B審理拖延問題,到了2018年愈演愈烈,已經引發了包括雇主,商業協會和移民律師諸多團體的抗議。這其中,受到影響最大的,莫過於那些處於Cap Gap身份的僱員,以及僱傭這些僱員的H1B雇主。所謂Cap Gap,是指那些學生身份在10月1日前要過期的H1B受益人.Cap Gap的詳細介紹,請參考宋和孟律師事務所之前的文章“從《F1到H1B,不知道Cap Gap怎麼行》“。之所以影響大,是因為很多利用OPT工作的Cap Gap學生,OPT的工作許可只能延長到9月30日。而本該10月1日起生效的H1B若審理滯後,則直接影響了僱員和雇主雙方的計劃。

孟小潔律師認為,這次加急服務選擇性開放,並且優先服務於轉換身份的申請人,應當也是移民局綜合平衡了大家對快速審理的需要和移民局自身有限處理能力後的一個決定。

可能有讀者還在疑惑,申請H1B不是雇主提交的申請嗎?和員工的身份轉換有什麼關係?孟小潔律師在此給還在疑惑的讀者說明一下,每一份H1B的申請中,會有兩個請求其一,是雇主為該外籍員工的H1B申請(申請)本身,證明該崗位符合H1B申請的一切要求;其二,是員工身份的請求,包括兩種可能,在美國境內轉換身份(身份自動在批准後轉成H1B身份),和領館程序(需要員工到美國駐海外的使領館,申請簽證入境後正式進入H1B身份)。每一份H1B申請對於員工身份的請求,具體可以在I-129表格第2頁第2部分第4個問題中看到(2019年1月31日版本)。



加急或者不加急,究竟何時能夠出結果?

那麼加急和不加急而言,到底有什麼差別?分別可以在什麼時候知道處理結果呢?

移民局的加急服務,在很多類型的案件上都可以使用,幾乎所有的工作簽證申請類別都可以使用加急,H1B也不例外。使用加急服務的方法很簡單,準備一份I-907表格,由律師或者申請的雇主簽字,附上加急的處理費用(目前是1410美金),即可在移民局收到請求後的15天內獲得案件處理結果

對於抽籤的H1B申請而言,這個處理的時間和普通的加急服務請求略有不同。由於4月的第一週,移民局收到海量的數十萬份申請,所以無法確保所有要求加急的案件都在15天內出結果,因此會人為地指定某個日期作為15天的起算日。這一次,移民局指定的起算日是2019年的5月20日

孟小潔律師提醒大家,這個起算日有兩層含義:其一,所有符合條件要求加急的案件,會在5月20日前知道自己抽籤的結果,即如果抽上會收到收據(電子或者紙質版);其二,所有被抽上的加急案件,會在6月4日前,知道案件的初步結果,即批准或被要求補充材料。

關於抽籤結果的公佈流程,歡迎參考宋和孟律師事務所之前的文章“《H1B抽籤結果開始揭曉,你抽中了沒?》”簡單言之,今年H1B的處理順序是:1)申請加急的境內轉身份案件; 2)不申請加急的境內轉身份案件; 3)使用領館程序的案件。

根據宋和孟律師事務所往年的經驗來看,大部分身份轉換的案件會在9月前獲得結果,領館程序再往後延。當然,這一切的順序和處理時間,可能會受到下一次加急服務是否以及何時全面開放的影響。



想使用今年加急服務,如何合理規劃自己的出境計劃?

對於大部分申請人而言,是否能夠加急,是否需要加急,是非常直截了當的一件事情。但是,對於一些處於特殊身份期間的H1B受益人,或者一些有自己出境安排的受益人,這件事情則要比想像得更複雜一些。

第一類,處於60日寬限期期間,符合帽間隙條件的受益人。根據Cap Gap的規定,凡是H1B遞件日,處於F1學生身份,OPT或者OPT結束後60天恩典期的受益人,都能享受Cap Gap的福利。最後這一類受益人,雖然可以在境內等待,但是卻不再有合法的工作許可,直到10月1日H1B批准生效後才有。所以,宋和孟律師事務所時有看到受益人和雇主商量後,被派往海外辦公室工作並等待結果,H1B的申請也自然選擇了領館程序。鑑於此次加急僅限美國境內身份轉換的申請人,這一類員工如果想要使用加急服務,需要盡快和雇主重新商量離境安排,並且注意自己在美國境內的身份保持。

第二類,要求轉換身份後,審理期間需要離境的受益人。如果在選擇境內轉換身份後,審理期間離境的,則自動被視為放棄身份轉換,轉為領館程序。那麼,這對此次享有加急服務的資格而言,會有怎樣的影響呢?由於移民局第一次出台這樣的政策,具體的影響尚待觀察。不過,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對於審理結果本身沒有影響。是否能繼續享受加急服務,宋和孟律師事務所推測可能需要分時機而論。如果在移民局尚未給出初步結果前就離境的(5月20日前),那麼不排除移民局審理時,發現案件不符合身份轉換的條件而不予加急;如果在收到初步決定後離境,若初步決定為補件的,那麼補件回复是否仍然享受加急,尚未可知,根據目前公告中的措辭,應當允許。

第三類,申請轉換身份,批准後離境的受益人。根據目前的Cap Gap規定,H1B批准後生效前,符合Cap Gap條件的受益人,仍可以用學生身份出入境。所以,案件批准後離境,基本影響就很小了。

孟小潔律師提醒,各位受益人離境前,請務必和辦案律師提前溝通商議可能影響。

結語:關於加急的一些迷思

對於那些不符合加急條件,或者正在猶豫是否要加急的受益人,孟小潔律師提醒,加急只是通知程序上的加快,既不提高中簽率,也不提高通過率,所以,即使不符合加急條件的受益人,或者最終決定不加急的受益人,不用為此過於煩惱。

選擇加急服務的,如果沒有抽上簽,那麼加急費用會隨同其他的政府申請費用一起被退回。

祝讀者中各位今年的申請人,都能申請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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