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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伍雄傑律師談 購買生意法律須知

07/31/2019     伍雄傑聯合律師樓

伍雄傑律師表示,在美國不少華人喜歡置業做生意,而購買現成的生意行號則是最常見的做老闆途徑,很多人會犯這樣的錯誤:看中了一個店鋪就急急忙忙簽訂買賣合約下定金,甚至連書面合約沒看就簽約,以為早日接手早日掙錢,誰知道草率行事的結果是可能買下一堆煩惱及債務,甚至惹上莫須有的官司。



因此伍律師說,購買一個生意前,一定要先詳細瞭解相關法律常識及規定,使無後顧之憂。以下注意事項希留意: 1.盡可能聘用買方自己的經紀,反正所有經紀費由賣方支付,生意賣買經紀通常也是房地產經紀。2.聘用估價師,如果你自己無法確定該生意的巿值,你需要生意估價師(Business Appraiser)給你一份詳細的估價報告。3.聘任會計師,如果你對生意帳目有疑問,你需要會計師替你研究分析到底有無「假帳」或「灌水」,以確定該生意的盈虧、現金周轉、債權債務及各種資產財務狀況。4.務必請有經驗的商業律師準備適合的買賣合約,不論使用何種合約,建議起碼之諮詢律師審閱合約,最好是買賣各方聘用各自的律師,不要共用一個律師,以免發生利益衝突。

伍律師說,簽訂買賣合約之後,千萬不能直接將錢付給賣主,必須透過交易公証行(Escrow)來作處理生意交割手續。通常合約有
1. 買賣合約或售賣書。
2.抵押合約。
3.借據。
4.生意抵押聲明(UCC-1) 表格,
5.整批售出聲明。
6.代名証明。
7.商號名稱證明。
8.租約之轉讓。
9.不競爭的約定。
10. 保密的約定。當然還有很多生意買賣細節,如果有必需增加或新訂一些協議合同,就務必請教經驗律師。

伍雄傑律師是聯邦及加州法庭出庭律師,地址8600 Utica Ave, Building 100, Rancho Cucamonga,歡迎電話預約面談626-588-2388;909-396-4642 (首次免費諮詢一小時),網站www.lawofficeofsamw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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