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愛容易相處難,離婚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但是假如婚姻不幸福,不如早早分手,雙方還可以往前走一步。
加州是一個無過錯離婚的州,提出離婚的一方不需要證明婚姻破裂是對方的過錯或者不當行為所致,僅僅需要在表格上填寫和對方不可調和的或者對方精神失常中兩選一即可。根據加州法律,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凡是在加州住滿六個月,在當地郡縣住夠三個月,就可以向加州法院提出離婚申請。
加州離婚主要分以下幾種:
简易型离婚Summery Dissolution Procedure、一般离婚Regular Dissolution Procedure一般离婚又分无争议离婚Uncontested Dissolution和争议性离婚Contested Divorce。
簡易型離婚:指雙方已經自行達成協議,不用法庭審理就可以獲得離婚判決的法定程序申請此種類型離婚的必須:婚姻未滿5年;無子女或收養的未成年子女,且在遞交離婚訴訟書日無懷孕;雙方均同意放棄對配偶請求贍養費的權益;雙方均無房地產;離婚理由是不可調和的分歧;雙方在婚姻期間的未償還債務以及夫妻共同財產及雙方的個人財產都有數額明確的限定。簡易型離婚所需文件簡單,法院不需開庭,雙方也不用上法庭作證或調解。
無爭議離婚其實也是協議離婚的一種,雙方自行達成協議來處理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監護,贍養費等,皆無異議或最終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為協議離婚。
應訴方在接收到送達的傳票後的30天內,沒有向法院提交任何答辯書,也沒出席法院聽證,即屬缺席離婚,該程序也是協議離婚程序。那麼提出離婚的一方就可以要求法院給予默認判斷與爭議性離婚相比,這種離婚比較省時,省力,省金錢。假如孩子不滿18歲,即使無爭議離婚,有的時候,這種離婚的雙方可能也會接到法庭要求出庭的傳票。
爭議離婚Contested Divorce是指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則為爭議離婚(訴訟離婚),需要經過法庭審理,法官會針對每個問題作出裁決。首先,配偶中的一方提出離婚申請,並按照程序把訴狀由獨立的第三方送交到另外一方的手上。其次,應訴一方在30天之內必須向法院遞交答辯書,針對離婚申請提出異議,一般都是和財產分配,配偶贍養費和子女的撫養費,監護權有關比如:一方要當小孩兒的獨立監護人,另一方也要爭取,那麼只有走法庭審理程序由法官來判決了。
當然即使法官判決了,假如其中的任何一方認為判決不公的話,可以繼續上訴,如此下來會耗時,耗力,耗金錢,需要參加法庭聽證審理,僱請律師,爭議較大的甚至會拖上好幾年。
接下來大家最關心的是律師費的問題了。
律師可以按照每個案子來收費或者根據每小時收費。以離婚案為例,受理離婚案子的律師,有的只是幫助客人填表把全部的離婚程序走完,假如屬於簡易型離婚,律師收費大約$ 1000- $ 1500;如果是無爭議(協議)離婚,律師費用可能在這個空間:$ 1500- $ 3500,這些收費不包括向法庭申請離婚的費用。這種收費是按照每個案子收費的。目前加州法庭訴請離婚費用單方$ 435此外,假如需要律師出庭的話,費用單算,通常按照每小時費率計算,全美國每小時律師費平均$ 330當然,有的律師每小時收費起價高於這個平均值。
加州法律規定,凡是律師費超過$ 1000需要簽定書面合約,假如客人執意要求不簽約,或者客戶是一個公司商號或者律師以前提供過服務給對方,或者情況緊急,可能不採用書面合約。不過,沒有什麼意外的話,建議最好簽訂書面合同。
在平時工作中,有些客人最喜歡讓律師給個“一口價”,加州法律規定任何一個律師都不可以向客人保證案子的最終結果,但是律師可以保證自己盡最大的努力幫助客人據理力爭到最好的可能性。其實這“一口價”根本無法提前預估,假如律師給了客人低價,在過程中出現了不可預見的問題,律師因此付出的時間與精力和“一口價”不相符了,那麼律師也是要養家糊口的,他的工作熱情難免不會受到影響,其實最終還是客人自己要為自己“買單”。有一個很有些經濟實力的客人要求辦離婚的律師必須開“一口價“,律師也給出了”一口價“承諾6萬美金幫助客人受理離婚和出庭(該離婚案涉及到房產的分割,情況較為複雜),客人同意也交了費,後來這位客人對法官判決不滿意提出上訴,依舊要求律師“一口價”走完上訴程序,對方給出了10萬美元的“一口價”,客人生氣了,覺得價格太高了,於是開始新一輪的電話問詢其他律師如何保證他“一口價”把上訴程序走完。我寫這個故事不是批評誰,只是為客人感到遺憾。
訴訟案的律師會先收客人一定數額的訂金,並把訂金存入律師事務所的信託賬戶,然後根據自己實際花的時間,月底時詳細提交賬單和每小時工作記錄給客人,然後把當月所賺到的小時費再從Trust Account存入自己的商務賬戶。加州法律明確規定,離婚和刑事案件是不可以Contingency的就是不能用“不成功,不收費”這種方式招徠生意,因為法律認為這樣會鼓勵更多的人離婚或者刑事犯罪。美國加州在這方面尤其嚴格。
不管是離婚還是其他任何訴訟,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打官司都很費時間,精力和金錢,有的客人因為幾萬美金的糾紛會請律師幫忙討說法,律師費可能都不止那幾萬損失的,我通常不建議客人為了幾萬塊損失打官司,所以,我給大家的建議就是,不管做什麼在開始的時候小心一點兒,花點小錢請專業的律師幫你審閱合約或者幫忙起草合約,可以避免後面這些幾萬,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的損失。李紅律師事務所祝大家美國生活愉快,如果有法律訴請,請致電626-236-0886,竭誠為您據理力爭,爭取法律的最高權益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