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李红律师谈美国最新移民政策
08/15/2019
李紅律師事務所─專精地產‧商業‧移民‧車禍等
从8月12日开始,许多的绿卡持有者都很关注一项在8月14日正式出台的移民政策,这项政策叫做 “Final Rule- 最终规则”,因为这一政策将会对许多的非移民、移民、准备归化入籍成为公民的人产生重大的影响,有的人可能因此被移民局拒绝申请。为此本站记者专门采访了美国联邦法院及加州最高院出庭律师李红博士,来了解这项法律对所有合法移民暨绿卡持有者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首先从历史谈起: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这个国家欢迎世界各国的精英、世界各国的投资人,也就是对美国不会产生社会负担的人,这一移民宗旨在1800s正式成为了法律。用英文来说就是Self-sufficiency,是今天美国移民法的基石。美国1952年的移民归化法案(the INA, or the Act) Section 212 (a)(4) of the INA 98 U.S.C 1182 (a)(4) 条款,及8 U.S.C. § 1601 (PDF)(1) 都有明确的说明,就是任何一个移民来到美国必须做到自给自足,不能成为社会的负担。
那么怎么来判断这个移民是否是美国社会的负担呢?
李红律师指出:在移民法案Section 212(a)(4) of the INA (8 U.S.C. 1182(a)(4) 条款有说移民官可以根据以下一些因素包括申请人的年龄、健康、家庭状况、资产、资源和经济来源、受教育的情形和技巧技能而作出判断这个移民会否成为美国社会的负担。甚至移民官只要判断对方可能成为社会的负担,那么就不会批准对方提出调整身份的申请。但以前的法律都没有明确定义社会负担指的是什么,只是说可以综合考虑这些因素而作出决定。但是8月14日宣布的这个Final Rule “最终法案 ” 针对什么是美国的社会负担有了较为明确的说明。
2019年8月14日DHL美国国土安全局宣布这项政策又称
Final Rule译成中文可以叫“最终规则”
这一政策的G条款给社会负担一个明确的定义:“Primarily dependent” Based on Cash Public Benefit Receipt or Long-Term Institutionalization at Government Expense, 翻译成中文可以理解为:主要受抚养人收到现金形式的社会福利或者长期享用政府福利的就可以解释为是社会的负担。
最终规则还授权移民局发行公共负担债券Public Charge Bonds, 为避免政府福利被移民滥用,那么凡是使用了政府福利的人,最后要偿还的。这项政策还包括一项要求,就是外国人(包括绿卡持有人)在办理延期或者身份调整的时候必须说明自己在非移民状态时有无收到过社会福利。
大家的担心:
这个星期开始,许多年长者还有常年绿卡持有人纷纷打电话给律师事务所或者移民服务中心问询公民入籍的事情,担心自己以前使用过福利会否会有什么限制或者惩罚。李红律师说,大家不用过分担心,因为这个最终规则Final Rule 不会惩罚或者遏制那些过去、现在还有将来够资格得到国会豁免从而使用过或者正在使用社会福利的那些人。
比如,凡是通过庇护或者难民申请拿到绿卡的正在享用社会福利的这些人享有豁免权。还有一些绿卡持有人如果得到移民局的批准从而申请的福利,那么日后在归化入籍时不会受到影响。
从这里我们得到的信号
李红律师说,美国的福利多年来存在被滥用的现象,8月14日的最新移民政策从根本上就是遏制福利被滥用。我们知道,一个绿卡持有人或者准备申请绿卡的人要特别小心,如果你准备在这个国家长期居住下来,最好做个守法的人,“投机取巧”“滥用福利”是任何社会、任何国家都不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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