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大麻商標註冊案例分析 | 李荻律師事務所
10/24/2019
李荻律師事務所
相信不少朋友們都知道加州大麻已合法化,大麻類(cannabis)產品在加州可以用於娛樂用途(recreational use)。不少人都想抓住這次商業機會,投身大麻產業當中。對於一個想要持續經營的公司來說,保護好自己的品牌至關重要,因此常常會有客戶來詢問,如何註冊大麻相關產品及服務的品牌商標。那麼到底能否註冊大麻相關產品及服務的商標呢?答案是:Yes, but it depends.(可以,但也要看情況)。不是筆者賣關子,註冊大麻商標確實要“另闢蹊徑”。
聯邦層面商標保護
通常情況下,若是客戶想要註冊商標,都會選擇在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註冊,這樣商標權能夠在全美範圍內受到保護,保護力度最大、最完善。但大麻相關產品及服務卻無法在USPTO註冊,原因是大麻雖然在加州得到合法化,聯邦政府目前仍認為大麻的使用是非法的。
如同在之前的文章中所述(
請點擊這裡),商標註冊一般分為“正在使用”和“意圖使用”兩種申請基礎(filing basis),而無論以哪種基礎去申請註冊,USPTO都要求商標的商業使用必須符合聯邦法律的規定,才能夠依據美國商標法(US Trademark Act)註冊成功。而大麻在聯邦法層面仍然屬於嚴格限制用途的管製品,日常吸食和娛樂使用都是非法的,因此並不滿足“符合聯邦法律規定”這一要求,無法在USPTO註冊成功。例如大麻行業有一家上市公司叫做MedMen,提供銷售大麻產品的服務。一般來說,提供銷售服務可以在USPTO註冊第35類下的“零售服務”(retail services),但是由於銷售的產品為大麻,這家公司無法註冊相關服務。為了能在第35類這一零售大類中受到商標權保護,這家公司只能“掛羊頭賣狗肉”,註冊了同屬第35類的“商業諮詢服務”(business consultation services)。
上圖為MedMen官網截圖,這是一家總部位於加州洛杉磯Culver City的大麻產品銷售和運送公司,在大麻行業頗有名氣。
上圖來自USPTO資料庫,可以看到MedMen註冊的服務為Business consultancy; Business consultation services.
上圖來自USPTO資料庫,是MedMen在申請註冊其商標時向USPTO提交的使用證據–公司的業務介紹,證明其從事商業諮詢服務。
由此可見,若想要通過USPTO獲得聯邦層面的商標註冊,目前只能曲線救國,註冊其他聯邦法律允許的業務類型。可以預見的是,一旦大麻在聯邦層面合法化,像MedMen這樣實際主營業務為大麻產品銷售的公司肯定會在第一時間註冊新的商標來涵蓋大麻商品和銷售服務。
州層面商標保護
另外一種曲線救國的方式是在大麻合法化的州註冊僅受所在州法律保護的商標。以加州為例,可以通過加州州務卿(California Secretary of State)去申請註冊商標。在互聯網發達的今天,通過州政府註冊商標已經變得非常雞肋,保護範圍很受局限,只能在所在州本地獲得法律保護,遠不比通過聯邦USPTO獲得全美範圍內都受到商標法保護的商標。但由於大麻行業特殊,目前聯邦仍視為非法,在已經合法化的加州註冊反而有了優勢。
上圖來自加州州務卿關於商標註冊的Q&A,政府已明確表示可以批准大麻類相關商品和服務商標的註冊,但需要滿足兩個條件:1. 商標合法在加州商業中使用,2. 商標的類別需符合USPTO的類別劃分。很顯然,第二個條件可能會對加州商標的註冊造成一些麻煩,但根據我們的研究和經驗來看,下面幾個可能會涉及到大麻產品的類別是加州政府允許註冊的:
- 第5類:醫藥品 – 可用於註冊藥物大麻類商品
- 第31類:天然農產品 – 可用於註冊植物類大麻商品
- 第34類:煙草 – 可用於註冊吸食類大麻商品
- 第35類:銷售和商業推廣 – 可用於註冊大麻商品的銷售服務
- 第39類:運輸和儲存 – 可用於註冊大麻商品的運送
通過在加州州務卿官網的查詢,我們發現目前已有不少從事大麻行業的公司註冊了加州商標,至少可以幫助自身在加州這一龐大的市場上站穩腳跟。而且加州商標註冊費用比聯邦USPTO低很多、審批時間也快很多,對很多商家來說有利無害。
以下圖California Dab Company為例,此公司銷售大麻電子煙及周邊產品,已獲得了加州商標註冊。
圖片均來自California Dab Company 官網 。
若您從事大麻行業並想要保護自己的品牌,商標註冊尤為重要。李荻律師擁有豐富的商標註冊經驗,已成功註冊上百個商標。若您需要在美國註冊商標,或是需要諮詢註冊商標的相關問題,請立即與李荻律師事務所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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