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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家暴受害人的移民福利申请,家暴绿卡(VAWA)| 李想律師事務所

12/14/2019     李想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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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申请家暴绿卡?
​美国是一个非常重视男女平等和保障女性的国家,但在美国也有部分正在申请移民的女性受到家庭暴力的困扰。不少女性在美国旅游或者学习期间遇到了自己心仪的另一半,很快就恋爱,结婚生子,一切水到渠成。为了解决身份问题,长久留在美国,她们的丈夫如果是美国的公民或者永久居民,都会给妻子申请绿卡。本来一切都是非常的完美,夫妻也是非常恩爱,慢慢的由于各种原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有些丈夫开始对妻子施用家庭暴力,拳打脚踢,甚至对他们的孩子动手,然而很多女性选择一直忍气吞声,饱受暴力虐待。

究其原因,大部分的女性害怕向警察报告家庭暴力,不敢寻求政府的帮助,另外,有些女性已经提交了婚姻绿卡的申请,为了快点拿到绿卡还是选择了忍受,这些做法都是不提倡的,家庭暴力一日不停止,你的生命安全都收到威胁,甚至会祸及孩子。同样家暴绿卡也是适合受到暴力对待的男性申请者和同性婚姻的受害者。

那我还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又能同样获得绿卡?是不是一定要依赖已经变质的丈夫呢?
今天我们律师给大家介绍家暴受害人其中一种移民福利,家暴绿卡。
家暴绿卡是「防止妇女受暴法案」(VAWA)下的一种移民绿卡,帮助受到家庭暴力的配偶或者孩子自己申请绿卡,而无需配偶的帮助。前提是你是家庭暴力受害者,你的现在或之前的配偶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你的21岁以下的未婚孩子也可以加入到你的申请当中。如果是孩子受到父或母其中一方虐待,另一方即使没有受到虐待,同样可以跟孩子一起申请。
如果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受虐待配偶要申请家暴绿卡,仍需要符合以下的要求:
  1. 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
  2. 婚姻是真实的;
  3. 婚姻期间,您或者您的孩子受到配偶的殴打或严重的虐待。包括任何身体或精神伤害,性虐待,强奸,性骚扰等;
  4. 与虐待者现在或曾经一起居住;
  5. 具有良好的品格。
 
如果你早就忍受不了暴力对待,感情破裂,已经不再和施暴的配偶一起生活,甚至离婚了,我还可以申请家暴绿卡吗?
在提交申请时,你无需跟您的配偶一起生活,甚至在离婚后两年内都可以自行申请。如果您的配偶是美国公民,你还可以在配偶去世后两年内申请。即使施暴者已经被递解出境了,不再是永久居民,只要你受到家庭暴力虐待时,施暴家庭成员是永久居民或绿卡持有者,你仍然是「防止妇女受暴法案」下适格的绿卡申请者。您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咨询,让律师分析您是否符合申请要求。

那家暴绿卡申请复杂吗?要提供很多证据吗?会被我的配偶发现吗?
家暴绿卡需要提交I-485和I-360,由于这是人道主义帮助,I-360本身是免费的,I-485需要交申请费,如果确实经济有困难,可以申请这部分的费用减免。在申请过程中,移民局会对申请者的信息保密,移民局的信件可以直接寄送到律师所,移民局也不会直接联系施暴者或者其家人,律师同样会对客户的信息保密。
在提供证据方面,没有警察报告不等于申请没有希望,专业的律师会指导你从个人证词、朋友或家人的证词、医生报告、照片和报警电话记录等方面都可以证明你的受虐情况和解释不敢报警的原因。注意的是虐待不一定是要身体上的伤害,可以是精神折磨,包括心理上的威胁、移民身份上的威胁、控制行为和社会交往、语言上的持续的谩骂和侮辱。这些精神上的虐待存在的举证困难,但根据律师大量的办案经验可以通过心理医生报告或物证等方面指导客户举证。
 
已经提交了转正申请,我还能申请豁免吗?
在受到虐待的时候,有些客户已经拿到临时绿卡,准备或者已经提交转正申请,这对于申请者来说,这个时候更加是能忍就忍,因为离永久绿卡就一步之遥了。但有些时候事与愿违,之后收到转正申请的补件通知,变质的配偶不但暴力虐待,还要挟妻子如果敢声张或者报警,那就不配合提交补件的材料。这种情况下的忍耐,只会让家庭暴力越来越严重,难道施暴者真的可以无法无天吗?我们律师建议转为由于家暴的豁免申请。
如果你的配偶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你已经拥有临时绿卡,并且受到公民或绿卡配偶的虐待,你可以申请“受虐待的配偶或子女豁免”。通常情况下,当你是有条件永久居留时(临时绿卡),你必须与美国公民或绿卡配偶在两年临时绿卡到期日前90天一同提出去除条件的申请,但是,如果你满足遭受虐待的配偶或子女豁免的要求,作为的受虐配偶或子女,你可以要求在没有施虐者协助的情况下去除临时绿卡的条件,从而获得永久绿卡。
即使临时绿卡已过期,我申请了豁免也可以自由出境。如果临时绿卡在到期前90天内没有提交申请,会有可能收到上庭通知,上庭通知会寄到你住址。如果是在递解程序中,这时候出境会很大的麻烦,不建议出境。如果没有收到递解令,临时绿卡身份过期了,但不代表绿卡身份过期了,在已经提交去除条件的申请后,仍然可以正常出境。就算已经正式离婚了,在提交去除条件的申请后,仍然可以正常出境。
 
那申请豁免具体我要怎么做呢?
第一,你需要证明婚姻关系是真实,因为已经拿到临时绿卡,所以曾经提交的证据可以不用重复提交,只需要提交临时绿卡后的婚姻真实的证据。第二,是证明受虐待的情况。报警记录不是必要的证据,你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当然需要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给您提供一个完整的方案。
提交共同申请后也可以转为豁免。如果是由于家暴或者是婚姻关系不好,最后转正申请被要求补件或者直接被拒,再转为豁免可能会耽误更多的时间。专业的移民律师能让您的得到保护的同时,更快拿到身份。
如果受到家庭暴力,不用惊慌,不用害怕,及时联系我们,李想律师事务所给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也会对您的信息和申请保密。欢迎拨打法律咨询免费热线电话:626-800-4820。
更多家暴绿卡和U-VISA的资讯请观看《李想律师以案说法》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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