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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美芳聯合律師事務所: 離婚子女“富養”費 算法程序來幫忙

01/28/2019     劉美芳律師事務所

離婚,和結婚一樣都是是自由的體現,但是對於有子女的夫妻來講,追求自由可就不是一個簡單的事情了。父母有養育之責,必须支付撫養費直到孩子成年,這已經是常識了。撫養費 (child support)的概念不難理解,但怎麼計算是個難題。因为离婚案件中有各种複雜情況,比如不同人的收入狀況、經濟能力、消費觀念都不盡相同。這裡來談談加州在離婚過程中如何计算子女的撫養費問題。

薛健飛與朱莉雅是一對小夫妻,雙方家長是世交,知根知底,這樁婚事兩家都很滿意,所以一直催促二人,希望快點抱孫子孫女。果然得償所願,結婚不過五六年,他倆已有兩個孩子。



健飛生性自由不喜約束,畢業幾年後換了幾份工作都不滿意,索性自己開公司做起網絡生意。對此莉雅非常有意見,認為他不適合自己創業。朱莉雅雖有大學文憑,但是為了照顧兩個孩子,乾脆做了全職媽媽。好在婆家身家不菲,自打兩孩子出生後,就不停地出錢出力。此外健飛父母還在他婚前就為其買房買車,贈與大額存款,莉雅於是認為健飛理所應當,而且有能力承擔起“富養”孩子的責任。

小夫妻倆畢竟年輕,幾年婚姻生活下來,矛盾就逐漸顯現出來。莉雅有些大小姐做派,在撫養孩子方面也很是大手大腳,健飛經常表示反對。而健飛對公司業務經營確實也不擅長,收入情況很是一般,莉雅的不滿也逐漸升級。直到有一天,莉雅發現先生有賭博嫌疑,甚至還和公司的女員工短信傳情。這下火山爆發,盛怒之下莉雅來到律師樓,表示堅決要離婚。

雙方結婚時間不長,可分的夫妻共同資產沒有多少,可是在兩個孩子的撫養費上他倆卻較上勁了。男方主張自己的公司沒有太多盈利,只能給出一小部分撫養費;而莉雅堅決要求健飛支付高額的撫養費,因為他不但有公司收入,而且名下有多項資產,沒有理由支付不起讓兩個孩子獲得“富養”的費用。兩方律師的談判由此陷入僵局。  


 
在加州針對未成年人的撫養費(child support)有一套複雜的算法,為此很多軟件公司特意研發程序,其中有一套名為DissoMaster的程序被廣泛使用。當然,這個算法程序只是輔助工具,決定最終的撫養費可能還要考慮很多其他因素。 

這個計算方法,通常受兩大因素影響,一是父母與小孩的共住時間(custodial time),同住時間長短,對後續的撫養費計算有巨大的變量作用。

第二個因素是父母的收入。收入的定義可不限於固定月薪,佣金及非工作上的收入也算。假若是自僱人士,還需要準確證明其真正收入。這裡要指出的一個誤區,就是收入並不等於資產,因此一個人可以是坐擁大額資產,卻收入菲薄,導致算出來的撫養費也很低。當然了,資產也是參考值之一。

本案中雙方考慮到孩子年幼,大部分時間跟著媽媽比較合適,這點並無爭議。可是朱莉雅對如何計算撫養費感到很費解,一是認為對方的收入欄目輸入的金額應該不止報稅表上的數字,就她所知,公司的盈利不止這些。另外對方是有家底有資產的人,怎麼算出來的金額遠低於預期?律師解釋,收入部分需要有證據支持,不是自己憑著想像來填寫。另外,他家人時不時給他的匯款、財產並非簡單的法律意義上的收入,不能一概而論算總帳。


莉雅另一個疑惑是,即便是將對方的收入部分做調整,出來的撫養金額也比自己想像中的低很多。這個比較好理解,法定的撫養費計算方式,是為了讓孩子有個基本保障,而不是滿足“富養”的願望。後來經過多次拉鋸戰,夫妻倆還是決定放棄爭鬥,並且在最終的離婚協議裡談妥了小孩的撫養安排。

離婚案件向來令人頭痛,整個過程會產生大量的摩擦,特別是關於孩子的撫養費。雖然計算機程序能輔助處理,但在養育子女這個大問題上,還是要以人為主。給予孩子充分的保障,让他们有个好的人生起点,本來就是為人父母的責任。此外還要提醒的是,離婚後若一方或雙方情況發生變化,也總是可以向法院請求對撫養費做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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