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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轉讓條款清 交易不吃啞巴虧 | 劉美芳聯合律師事務所

02/08/2019     劉美芳律師事務所

華人大都很有經商頭腦,在美國定居下來後,很多華人都愛做些小生意小買賣,比如開個餐廳、咖啡館、美容會所等等。 “盤店”或“店鋪頂讓”這樣的交易形式時有耳聞。買家往往會把賣家的店鋪、設備、租約、人員甚至招牌都“盤”過來。本來這種形式便利又快捷,但是我們卻經常聽到一些報導,那就是做成了交易卻吃了啞巴虧。其實生意不管大小,最好都要經過一個完整的法律流程。這裡來及簡單談談“盤店”是怎麼回事,會涉及到哪些法律問題。

柯家宴是一名資深“吃貨”,烹飪方面很有一手。這些年來他吃遍那南加州大小飯店,看到有些餐廳生意紅火,也萌生念頭要開一家餐館,最好是經營他拿手的經典川菜。



巧的是最近就有一家川菜館正在找人接盤。店主經營多年,小有名氣,算是附近的“老字號”,因為準備退休,於是想掛牌出售。聽聞之後,家宴趕緊驅車前往。這家餐館地處旺舖,周圍是密集的華人社區,人氣果然很高。看了一圈後他感覺非常滿意,於是直接找到店主,雙方相談甚歡。
據店主說他想的是將整個餐廳生意打包轉讓,包括設備、用具、招牌甚至人員,省心省力。家宴一聽覺得正合吾意,於是一拍即合等著成交。為了節約時間和節省開支,店主還找來一位親戚草擬了一份協議給家宴過目,希望在一個月內簽約轉手。



柯家宴雖是美食達人,卻是實實在在的法律小白。有位朋友看他如此認真,忍不住提醒他在美國簽字可要謹慎,如果需要可以幫忙一讀。這一看果然有問題,協議的內容太過簡單,只有雙方的基本信息、轉手的價格、原始租約、幾台冷凍設備及一些廚房用具等等;賣方沒有把口頭上討論的一些內容併入合約;對一些特別條款語焉不詳,例如招牌的轉讓到底怎麼算;對餐館有無債務均未觸及等等。關鍵是,這算是什麼性質的轉讓?家宴是否變成這家餐館的新主人,還是說他只是買了一堆資產?家宴越想越糊塗,這要是簽完字後卻發現問題,豈不是明吃啞巴虧?遂決定來律師樓聽聽律師的意見。



 “盤店”,也叫“店鋪頂讓”,過去是指把店鋪全部貨物轉讓給他人。在現代這卻是一種創業快捷方式,因為各種要素已經具備,只要稍加裝潢調整就可以當老闆,可節省不少開銷及前期準備工作。但是有個前置問題,那就是買資產還是買股份?

買資產,是向公司購買它所擁有的實質經營性資產(Asset),不涉及股東或合夥人的變化,風險僅限於購進的資產。而買股份(Stocks)的話,意味著買下公司所有的一切,包括資產、權利及所有債務及其它潛在的問題,屬於公司買賣,需要做一系列股權變更文件,然後提交州政府做變更登記。所以在“盤店”之前,我們先要搞清楚盤下的是公司股份還是資產。

回到本案,經過律師介入,柯家宴終於弄明白原來這是一個資產轉讓合約,轉讓內容包括了門面、大部分設備、櫃檯桌椅以及這塊金字招牌。律師建議他先成立一家屬於自己的公司,然後用公司的名義與賣家簽署合同。同時,對店主的資產做一個清盤,看看哪些需要而其他的可以剔除,因為很多設備老舊並不值得投入資金。對於店主是否有外債也要摸清。當然談判中還遇到其他問題,租約就是其中之一,不過此事房東倒是十分配合,除了變更租戶名稱其他條款不變。最終家宴在律師協助下與對方磋商完畢,一份完整的合同終於成型。好在賣家也確有誠意,所以餐廳最後順利接手。



以上案例雖然只是一個簡單的餐廳買賣,不過可以看出“盤店”交易其實挺複雜,具體到每一項生意,由於買家、賣家、生意、房東、地段各不相同,實際情況千差萬別。而且一般說來出手店鋪的都是做過生意的老江湖,而接盤的卻往往是新手。新手若忽視法律風險,還想省律師費自己去談,往往因小失大引來糾紛。不管是多熟的人,都不能聽賣家說“什麼問題都沒有”就草率簽署協議,否則不但會吃啞巴虧,還可能沾上其他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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