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性解雇是另一种方式的终止雇佣合同,也就是俗话说的雇主让员工以辞职的形式离开公司,而不是开除!虽然涉及辞职而不是解雇,但可能会引起劳动法索赔。
通常,劳工法上的不当终止索赔涉及雇员因不正当或歧视性原因被解雇。不正当解雇的例子包括因泄密活动解雇雇员,对适当利用病假或短期残疾的雇员进行报复,或基于雇员的性别、种族、宗教、年龄、政治信仰或国籍解雇雇员。
不过,不正当解雇索赔并不总是涉及解雇员工。在某些情况下,雇员不是被他或她的雇主解雇,而是辞职,因为雇佣条件是如此令人无法忍受,不可能指望有理智的人来处理他们。这被称为“推定解雇”(也被称为“推定解雇”或“推定终止”),它可能导致劳动法索赔。
就像其他雇佣法和不正当的解雇索赔一样,要成功提出建设性的解雇索赔,也有一些要素需要被证明。这些内容包括: “工作环境是如此的不利,以至于一个处于他或她的位置上的理智的员工会感到被迫辞职”,以及雇主或有意迫使雇员辞职,或确实知道不可容忍的工作条件。
导致建设性解雇的情况必须是足够的和持续的消极,使一个合理的员工基本上不可能再在那里工作。这通常需要一种普遍的行为模式,在一段时间后,一个人的雇主的消极行为上升到建设性解雇的水平。
例如,给一个员工一个消极的绩效评估,即使这个评估是没有根据的,也不太可能引起一个有建设性的解雇主张。然而,一系列的负面评价,再加上在办公室周围的责任逐渐减少,降级或减薪,轮班,和其他员工隔离,确实可能导致建设性的解雇。这种消极的、包罗万象的工作环境让任何人都难以忍受。
建设性解雇是雇主尽量免于和员工证明冲突的一种方面,如果直接解雇,尤其是在员工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很可能雇主会面对员工到劳工局EDD等部门的投诉甚至法庭的起诉,一旦被投诉或者被起诉就要面临昂贵的律师费,法庭费,甚至还有可能要交政府的罚款等。所以如果不是准备充分或者理由充足,雇主不要在生气的情况下直接开除员工,解雇员工要小心,以免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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