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问题是第 7 章完全清偿债务,而第 13 章要求部分或全部偿还债务时,为什么有人需要将他的第 7 章案例转换为第 13 章?
那是因为你在申请第7章之后,你的房子估价是错误的,价值比你想象的要高,或者你的很多债务实际上是不可清偿的,也许未缴纳的所得税还不到3年, 或者您忘记了您在某处拥有另一所拥有大量净值的房子。 让我们先关注第一种情况。
你认为你的房子只有 60 万美元的净值,即公平市场价值减去未偿还的抵押贷款和其他有担保的留置权。 事实证明,您的房屋净值实际上是 65 万美元。 在 341-a 会议上,第 7 章受托人说他要将您的房屋挂牌出售,因为他认为您的房屋当前的公平市场价值为 67.5 万美元。 好吧,你去,你有一个大问题。 如今,随着房屋价值每天都在上涨,这真的可以偷袭你。
你只欠信用卡 3 万美元,但第 7 章受托人想卖掉你的房子,给你 60 万美元,然后用剩下的钱支付他的退休账户,并全额支付 3 万美元。 是的,这真的可能发生。 你为自己挖了一个深洞,你需要迅速走出那个洞。
那么解决这场危机的方法是什么? 破产法第 706 条允许您将第 7 章案例转换为第 13 章。这有什么作用? 如果你真的能成功地将你的第 7 章案件转换为第 13 章,那么你的房子将超出第 7 章受托人的范围,他将从你的案件中撤出,第 13 章受托人将接管你的案件。 请注意,第 13 章受托人与第 7 章受托人不同,无权出售您的房屋。 她可以用你房子的非豁免股权做的是在你的第 13 章计划中用它从你身上获得更多的钱。
例如,她可以要求您在计划中的 60 个月内全额支付 3 万美元的信用卡,因为您家中的非免税资产在 5 万美元到 7 万美元之间。 但她不能卖掉你的房子。 因此,与第 7 章中的大锤击中您相比,这就像针刺一样。
破产法第 706 条允许转换
但从第 7 章转换到第 13 章并不是那么简单。只要知道存在这种合法可能性。 破产法第 706(d) 条仍然说,“尽管本节有任何其他规定,但案件不得根据本篇另一章转换为案件,除非债务人可能是该章下的债务人。”
这用简单的英语意味着,既然你想转换到第 13 章,你必须证明你有资格进入第 13 章。这是什么意思? 这意味着您必须在第 13 章证明您有能力支付计划款项。要具备支付计划款项的能力,您必须有可支配收入。 因此,您必须检查可用于支付计划付款的所有可能收入。
另一个要求是,您的案件不得有恶意或滥用程序。 在马拉马案中,美国最高法院于 2007 年裁决的案件开始发挥作用。 在 Marrama,他想将他的第 7 章案件转换为第 13 章。破产法院驳回了他的转换动议。 Marrama 随后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辩称根据 706(a),他有绝对的转换权。
问题是马拉马是个鬼鬼祟祟的家伙。 他歪曲了他在缅因州的房子的价值,并且没有透露他一年前已经转让了他的房子。 因此法院表示,虽然债务人有权将7号转换为13号,但该权利不是绝对的,由法院酌情决定是否允许。 法院称,Marrama 先生因他的所作所为故意不诚信,因此法院驳回了他转换为第 13 章的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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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翻译以英文为准)
杨清泉律师毕业於乔治城大学法学硕士,并已经开业三十多年。杨清泉律师专精破产法,商业和民事的诉讼,在加州已成功的处理了超过数千个案件,包括海外公司。请致电安吉 Angie,芭芭拉或 J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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