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美国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时间超过一年,美国政府判定此人有放弃绿卡的意愿,从而可能收回此人永久居留权。而关于选择主动申请放弃(Renunciation)绿卡,主要的判断标准在于申请人是否是自愿并肯定的放弃美国永久居留权。
放弃绿卡的3大原因:
递交申请放弃绿卡的手续:
如果您希望放弃您的美国永久居留权并放弃您的永久居民卡(“绿卡”),您可以提交I-407表格,放弃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I-407表格可在此处获取:
https://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forms/i-407.pdf
自愿放弃其合法永久居民(LPR)身份的个人必须通过邮件或快递将I-407表格发送至:
USCIS Eastern Forms Center
Attn: I-407 Unit
124 Leroy Road
PO Box 567
Williston, VT 05495
放弃永久居留权的后果
常见问题解答:
问:符合 “适用弃国者” 的条件有哪些?
答:符合以下要求则为“适用弃国者”
· 净资产超过200万美元(包括其在某些信托中可以享受的权益)
· 过去5年年均税额达到14.5万美元以上
· 无法通过8854表格证明自己在过去5年已经根据法律要求申报了所有应纳税额
此类弃卡者有$600,000美元的免税额,超出$600,000资产的部分均得以市价出售为依据课税,又称「弃籍税」(Exit Tax),缴纳之后才算成功地放弃绿卡,并完成缴税义务。
问:未成年绿卡持有人选择放弃绿卡,是否可以由大人做决定和代签?
答: 如果是17岁或以下的未成年人,父及母,托管人或法定监护人必須在表格签署及同意递交表格。未成年的人并不需要在场,但是为未成年人签署的人的关系,身份应该是清楚明确。如果只有一个家长,监护人,或托管人,必须提交证明(如死亡证书,托管法令,或监护权文件)这个人确实是孩子唯一的决策者和在I-407表格(第1部分,item 14.d)必須据此填好。他们必须有唯一的合法监护权,以递交I-407表格。
问: 为什么放弃绿卡的手续不能否在美国境内办理?
不能。I-407申请一旦被受理,申请人将恢复到以前的非美国居民身份。失去在美居留的合法身份。因为,从你决定放弃绿卡,不持有永久居留意图的那一刻起,理论上你就失去了永久居留权。一个人一旦没有了永久居留权,你就在美国没有了合法身份。这样,你在美国也无从转换或调整为其他身份。为了避免出现身份不清楚或非法身份的情况,放弃绿卡不能在美国境内进内进行。
问:我放弃绿卡后, 能申请游客签证或其他非移民签证回来吗?
答:可以。 因为移民倾向没有了, 你可能更容易获得非移民签证。
问:我放弃了绿卡,但我配偶还保有绿卡,她将来可以给我申请绿卡吗?
答: 可以。而且如果她进一步入籍变成公民了,随时可以给你申请绿卡,没有排期的限制。
问: 我放弃绿卡了,但我孩子是美国出生,他们将来可以给我申请绿卡吗?
答:可以。他们21岁以后,满足经济担保条件,可以给你申请绿卡。
问. 我几年都没有回美国, 也不打算保留美国绿卡了, 我不填I-407, 会怎样?
答:如果你好几年都没有回美国,而且没有回美证(Re-Entry Permit), 那么你可能已经失去了永久居留权。但是,由于你没有递交I-407,税务局依然把你当做Tax Resident 对待。 如果你想彻底免除美国税务责任, 最好还是填写I-407并于税务局做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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